誤闖香港水域 七米長布氏鯨「反肚」漂浮

近日現身香港西貢水域的一條布氏鯨,7月31日被漁民發現「反肚」陳屍西貢牛尾洲對面海面。專家認為是較大型船隻造成布氏鯨受傷而死。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7月13日香港西貢海面出現一條約7米長的鯨魚,吸引不少市民坐船追蹤近距離「觀鯨打卡」。但後來該鯨魚出現疑被螺旋槳打到的傷痕,31日疑似被圍觀至「反肚」亡。

專家吁所有船隻在鯨魚半徑50米外關閉引擎

香港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規定,所有鯨豚動物均受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年及罰款10萬港元。

不過,該布氏鯨此前受傷時,香港漁護署表示,由於鯨魚出沒地點及時間不固定,需特別管理的水域,亦須按實際情況隨時改變,在不影響其他海上使用人士的情況下,難以執法。

香港生態教育專家指,今次事件帶來慘痛教訓,促請當局制訂新指引保護鯨魚,如要求所有船隻在鯨魚半徑50米外關閉引擎。

台有完整通報系統 會派員觀察鯨豚出沒並閃避

台灣的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曾鉦琮表示,台灣沒有法令規範船隻避開鯨豚,而是以一套完整的通報系統,讓船員知道鯨豚就在附近。

曾鉦琮說,發現鯨魚的單位會向鯨豚協或海洋保育署通報,之後再由獲悉單位把相關訊息提供給港口海巡署,以廣播系統與船舶的通知系統告訴船只有鯨豚出沒,請船隻減速,然後派員觀察鯨豚出沒情況並閃避。

曾鉦琮指,台灣西部海域是白海豚重要棲息地,當局透過環保評估的法例,規範在沿岸進行工程的船隻。

曾鉦琮說,目前所有的開發單位,只要是航行在白海豚重要棲息地,船速都不能超過6節(時速11公里)。也有部分施工單位承諾,會在船隻上配置鯨豚觀察員,以確保航行過程中不會造成鯨豚的衝撞,並可主動閃避鯨豚行進的範圍。

關閉引擎對大型船只有難度 台對船家有明確規範

對於香港部分人士提倡所有船隻在鯨魚半徑50米外關閉引擎,曾鉦琮指出,小型漁船駕駛離水面近,容易發現附近有鯨豚活動,但能撞擊到布氏鯨這一類的大型鯨魚,應該是比較大的船隻,其船長或大副很難觀察到海面情況,要關閉引擎有一定的難度,除非在船首配置觀察員。

還有部分香港輿論認為,布氏鯨在西貢一帶海域出沒時,吸引不少市民坐船追蹤,可能因此造成鯨魚被螺旋槳打中受傷。台灣的保育專家指出,台灣東部海域是熱門賞鯨地點,為防傷及鯨豚,當局規範船家發現鯨豚時立即將引擎怠速,避免驚嚇,並慢慢將船身和鯨豚平行避免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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