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的一位3歲女童隨家人一起坐電梯時,由於大人沒來得及進入電梯,導致女童在8樓窗台發生意外翻落墜亡。家人認為8樓窗台太矮也是導致悲劇原因之一。
監控顯示,28日下午1點10分左右,女童與家人一起在等待電梯,但當電梯門開了以後,只有女童一人先行進入了電梯,她的家長並沒有及時的一起進入,直到電梯門自動關上後。女童一個人驚恐地在電梯中蹦跳呼喊並按下按鈕,之後電梯分別停在了4樓和8樓,她便走出電梯去找大人,消失在8樓的監控圖像內。大約一分鐘之後,女童被發現不慎從8樓墜亡。
悲劇的發生讓女童的家屬悲痛萬分,外婆更是自責到精神崩潰。家人表示,經過他們的測量,女童身高有一米,但她墜亡的窗戶窗台距離地面僅92厘米高,底部還設計有一個突出的踢腳線。針對家屬對於房屋設計存在缺陷的質疑,小區物業負責人表示,一切以職能部門的鑑定結果為主。
事件發生後,網友們對於此事的看法不一。有人認為根據《住宅設計規範》5.8.1,窗外沒有陽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樓面、地面的淨高低於0.90m時,應設置防護設施。但是事發的窗台淨高在0.9米以上,所以不設置防護措施在設計上是不存在缺陷的。但是還有人認為孩子安全意識本來就比大人薄弱,既然一個3歲兒童都能爬出去,這種窗台的安全係數是怎麼考慮的呢?相關部門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目前,善後事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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