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一名女子因騎自行車時打電話被處以1000澳元的罰款。
據澳新社報道,這名24歲女子於5月19日在Townsville以南的Ayr的Chippendale St騎自行車時使用手機,警方發現後將其攔下。
雖然眾所周知駕駛車輛時使用電子設備是非法的,但許多人並不知道騎自行車時也需要遵守同樣的道路規則。根據昆州交通運輸和主要道路部門(Queensland Department of Transport and Main Roads)官網顯示,騎自行車時使用移動電話是違法的,其中包括接打電話,書寫、發送或閱讀短信,打開或關閉手機,以及操作手機上的任何其他功能,任何年齡的騎行者都可能因違反規定而被警方罰款。
昆州交通運輸和主要道路部門還表示,違反道路規則的騎行者將被處以與駕車者相同的罰款,即1000澳元,但不會累積扣分。
澳洲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規定,在新州,如果騎行者在行駛過程中被發現使用手機,將被處以349澳元罰款;在維州南部,騎行者只有在打電話或接電話的情況下才允許在騎車時使用手機,而且手機需要放在口袋裡或特別安裝在支架上,否則將被處以476澳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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