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版馬格尼茨基法通過 制裁人權惡棍、黑客和貪官

澳大利亞參議院12月1日通過了一項新法律——2021年自主制裁修正法案,允許澳大利亞針對人權侵犯者、網絡攻擊者和腐敗官員個人或實體進行制裁。該法部分基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案,英國、加拿大和歐盟也有類似法律。 

據SBS報道,該法將允許對嚴重侵犯人權者實施金融制裁–不必制定針對具體國家的辦法。還將允許澳大利亞對上述犯罪者實施旅行禁令,以防止其將澳洲作為安全避難所。 

外交部長Marise Payne將這個法律描述為 “重要的改革”,它將使澳大利亞能夠 “界定、捍衛和展示 “其價值觀。 “這是一項改革,將意味着澳大利亞可以及時採取行動,包括與志同道合的夥伴一起……對國際關注的局勢做出反應。”她在參議院說。”不讓惡劣行徑的實施者和受益者進入我們的經濟領域是至關重要的”。

該法案現在將進入下議院進行最後簽署。一旦通過,將使澳大利亞擁有與美國、英國、歐盟和加拿大等民主國家一致的制裁製度。 

人權組織對參議院的投票表示歡迎,認為這是促進人權問責制的 “重要一步”,使澳大利亞與國際盟友保持一致。澳大利亞人權觀察主任Elaine Pearson說,”目標制裁 “制度的通過向世界各地濫用權力的官員發出了一個信息,即他們的行為會產生嚴重的後果。”現在,政府應該毫不拖延地使用這些法律,以一貫的、有原則的方式制裁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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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格尼茨基式的法律是以俄羅斯舉報人謝爾蓋-馬格尼茨基命名的,他在指控俄羅斯官員稅務欺詐後被投入莫斯科監獄並在獄中死去。 

2012年政治活動家Bill Browder 牽頭推動了美國馬格尼茨基法案的通過,該法案後來被全世界更廣泛地採用。 

澳大利亞國際司法中心的首席律師兼執行董事Rawan Arraf 說,定向制裁法的”早就應該 “出台 了。

她在一份聲明中說:「不言而喻,有針對性的制裁應該是保護人權免受最嚴重侵犯的工具,無論它們發生在世界何處。 

“我們希望澳大利亞政府在使用這項新的制裁權力時,能夠始終如一,一視同仁,不採取雙重標準。” 

工黨外交事務發言人Penny Wong早些時候提出修改該法案,將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行為也納入其管轄範圍。她還希望在立法的標題中包括「馬格尼茨基式」的和其他方面的制裁。 Payne回答說政府支持 “這兩項修正”。 

工黨參議員Kimberley Kitching說,需要新的權力來懲罰侵犯人權者並追究這些罪犯的責任。「在一個由人渣掌管的現代政權里,他們折磨、監禁和謀殺自己的公民……如果你相信人類的尊嚴,你就不能允許這樣的邪惡繼續下去而不聞不問。」 

自由黨參議員James Paterson也表示,他希望看到這種制裁製度在全球範圍內擴大,這樣侵犯人權者和腐敗的外國官員就無處藏身。”他們將不再能夠自我安慰,認為即使被我們的盟友制裁,也能將澳大利亞作為他們不義之財的安全港。”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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