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台三番找上門要求「配合刪除」算怎麼回事?

1月24日,山東廣播電視台綜合廣播一名女記者在山東省棲霞市人民醫院採訪時,與多名穿制服男子發生肢體接觸後受傷。 

1月26日凌晨,棲霞官方發布通報:山東台一女記者在棲霞市人民醫院門口採訪時,與安保人員發生衝突;當時記者希望入院採訪拍攝,為確保救護通道安全暢通,安保人員沒有允許記者進入,在溝通過程中對其進行阻擋。 

官方通報中很重要的一句話是:經進一步檢查,記者身體無大礙,當事雙方已消除誤會。 

通報發出後,很多網友還是保持着質疑,真的只是誤會嗎?女記者身體真的無大礙了嗎? 

緊接着,1月26日上午,山東人民廣播電台發布了一份以女記者本人口吻寫下的《情況說明》:

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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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檢查報告書內容顯示,她被診斷為骨挫傷、左膝前交叉韌帶撕裂、左膝內側半月板損傷等。

旁人只能看到報告書上冰冷的文字,傷得重不重,腿還疼不疼,只有女記者本人知道。 

人沒事就好,這起碼算是這場鬧劇中的一點幸運。至於她說自己是「不慎摔倒」,是真是假,也不必追究了。 

畢竟如網友所說,她如果不「摔到自己」,或許就得摔倒飯碗了。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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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陸火傳沒發布了一篇文章:一分多鐘的雙方衝突視頻畫面中,多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朝女記者衝過去,阻止女記者進行拍攝。

女記者質問對方「幹什麼」時,發出一聲慘叫「啊我的腿!我的腿崴了!你們幹什麼!」哭喊聲越來越大:「救命啊!你們還是人民JC嗎?你們幹什麼請問?」 

沒人回答她的問題。仍有多名男子不顧女記者受傷,衝過去搶奪她的拍攝設備,喊「別錄了,別錄了」。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一大早,一名自稱「山東廣播電視台工作人員」的網友在後台私信,幾次三番催促刪稿。

微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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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火傳沒又反覆看了那段視頻,沒太想明白「發布的內容與事實有些出入」到底什麼意思,於是沒有選擇刪除。 

不久,稿子「因違規無法查看,由用戶投訴並經平台審核,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私信內容原本是不該放上檯面的,但裡面的每句話,似乎都沒有涉及私隱;當「山東女記者去醫院採訪起衝突後受傷」話題已經登上微博熱搜時,這些私信內容,也並非不能進入公共討論的領域。 

毫無疑問,受傷的女記者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是山東人民廣播電台算什麼?如果真要發那麼一份《情況說明》,敢不敢有一份署名為「山東人民廣播電台」的聲明? 

這名女記者為了做好採訪,為了履行職務,已經在一線受傷了。而輿情洶湧之際,山東人民廣播電台還讓這名正在治療中的女記者,以「我」的身份站出來講述自己「不慎摔倒」的遭遇,不覺得丟人嗎? 

偌大的一棟辦公樓,一個敢站出來幫她扛一下的領導都沒有嗎? 

沒有。那又怎麼有臉來要求陸火傳沒「配合刪除」? 

雖然那稿子已經沒了,陸火傳沒還是覺得,真沒那必要「配合刪除一下」。山東人民廣播電台自己配合就行了,何必要求所有人都配合?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陸火傳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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