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需要簽證嗎?

成為為澳大利亞的永久居民是每一位來澳州學習和工作的夢想。這裡的陽光、沙灘以及各國的地域文化,讓我們的心為之陶醉,特別是法律健全,人身及財產得到保障,是一個可以講理的地方。這就是為為甚麼筆者辦公室的案件堆積如山,每一個案件的背後都有著一段痛苦及快樂的故事。最近有筆者的一位朋友到辦公室來諮詢,其女兒已經獲得澳大利亞的永久居民的身份,但是現在回到中國居住,不知其簽證已經超過了5年的期限,不能回到澳洲。筆者聽到後,為為之惋惜!因為有太多的客戶都是想當然:「我是永久居留,應該可以隨時回國」。但是法律是有規定的,除了澳洲公民外,回澳洲必須持有效的澳洲簽證。如果懂法律,依照法律行事,那麼事情就簡單,容易辦理。如果不懂法律,任意妄為為,那麼吃虧的只會是自己。

就以上的案件為例,澳洲的法律的規定是這樣的,如果某人已經取得澳大利亞的永久居民身份,那麼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在澳洲,那麼只要是此人不出境,可以不用續簽,永居身份不會改變,簽證只是方便出入境。所以假如長時間沒有出國的打算便不需要申請簽證證明(一般是1年/5年有效期),他所持有的永居簽證的期限到了也是合法的;第二種可能是此人在澳洲境外,比如中國,那麼要特別小心,如果超過簽證上規定的時間,要及時辦理續簽,否則辛苦得到的永久居民的簽證就會失效,除非有特殊原因,才可取回。

基於以上的情況,又是朋友的女兒,筆者只能代表她重新申請。申請過程異常艱辛,但是筆者有信心能夠申請成功。所以請澳洲的永久居民和公民注意,不是拿到身份後就可以任意妄為為。筆者以前知曉一個案例,就是已經成功地申請到澳大利亞的公民,但是因為自己對於法律的誤解,造成公民身份被取消。關於移民法的條例都是一章套一章,如果列印出來,會高出一米多,所以根本無法修訂成書。

現在有大量的移民湧向澳大利亞,所以請已經具有身份的人們珍惜,不要讓不當的法律知識錯誤引導,最後造成簽證被拒,後悔莫及。請在做決定前要謹言慎行,諮詢相關的專業人士後,再作出決定。在筆者的辦公室中有大量的被拒案例都是因受到錯誤引導而致。本來很簡單,很容易得到的申請,被拒絕了好幾次,真是得不償失呀!(筆者接到很多來電,要求筆者多寫一些特殊案例,筆者會儘量滿足讀者的要求)。

一個去年發生的案件,一名小孩多年前通過保護簽證類別申請,取得永居身份,卻在去年初擔保其父親時被發現在保護簽證的申請表內填寫其父親的居住地址跟近日所提供的資料不一樣,根據這原因,竟然接到移民部的簽證取消通知書,其父母大吃一驚!不知道當初申請時給予的信息這麼重要,移民部原來會翻查所有的舊檔案,所以讀者們要記住;當時您重新申請5年期永居簽證時,不要隨意填寫,否則有可能延誤其申請,不幸的更有可能令你本持有的簽證有麻煩。當然最好的方法是申請成為澳洲公民。

另外,讀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綱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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