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連3年獲評為亞洲公民活動自由度「開放」國

人權組織針對全球的公民活動空間自由度所做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台灣連續三年被列為亞洲唯一「開放」的國家。

非政府人權組織CIVICUS今(8)日發布「2021年受威脅的公民力量報告」(People Power Under Attack 2021)。該報告是CIVICUS每年和全球20多個區域人權組織,針對全球的公民活動空間自由度所做的調查,包括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等多個面向,並將評估程度分為五級,從最好到最壞依序為「開放」(Open)、「狹窄」(Narrowed )、「受限」(Obstructed)、「壓抑」(Repressed)、「封閉」(Closed)。

在全球197個國家和地區中,有39國列為「開放」,41國列為「狹窄」,43國列為「受限」,49國列為「壓抑」,25國列為「封閉」。

在亞洲26個國家和地區中,台灣今年仍是唯一被評為開放的國家;日本、蒙古和和韓國列為狹窄;7個國家列為受限;11個國家被評比為壓抑;中國、北韓、越南和寮國等四國被評為最壞等級「封閉」。

台灣從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都被列為亞洲唯一「開放」的國家。報告指出,台灣保障所有人民的基本自由,政府容忍公民社會團體的批評,異議分子可以自由表達意見而不需害怕被入罪或攻擊,民眾可以和平集會,也可以沒有阻礙、自由地組成和運作公民社會團體。

報告同時指出,台灣政府嘗試禁止稱讚中共的書籍以及要讓展示中共五星旗成為犯罪行為的舉動令人擔憂;報告並認為應修正集會遊行法中禁止人民在特定區域(如行政院、各級法院以及大使館外)抗議的規範。

報告指出,亞洲國家侵犯公民活動空間的手段包括:利用法律對付異議分子,大規模鎮壓抗議人士,以及利用監視、網路攻擊、虐待和拘捕等騷擾和威脅異議分子。

有19個國家拘捕人權工作者,11個國家起訴人權工作者。中共持續起訴人權工作者,港區國安法更成為對付異議分子的武器;越南、印度、泰國和馬來西亞,法律都成為政府對付政治異議分子的工具。

緬甸今年2月爆發軍事政變後,軍政府大規模拘捕抗議人士;泰國當局也利用武力鎮壓民主抗議人士;馬來西亞、印度和斯里蘭卡都有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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