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加倍擴大戶外活動禁令

本周一(30日)起,維州州長安德魯斯實行了第3階段限制。禁止人們離開家,除非是去買食物和基本生活用品、看醫生、提供照顧、運動以及工作或教育等。違反規定的個人將被現場罰款1,652澳元,如被起訴到法院,最高罰款20,000澳元。

對此,不少維州人感到不解。維州首席衛生官布雷特·薩頓(Brett Sutton)教授表示,「我們需要這樣做,我們的信息很明確,那就是人們必須待在家裡。保護我們的衛生系統,挽救生命。」
「很遺憾,這意味着不能釣魚,不能打獵,不能划船,不能露營,也不能打高爾夫球。」 薩頓教授說,「收起魚杆,將小船放在車道上,在家清潔球杆吧。「我們要求維州人停止鑽政策的漏洞,做正確的事。這些限制是很嚴格,但這是有原因的。如果我們不這樣做,就會有更多的人感染,甚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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