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什麼人畜無害 黨同意你娛樂了嗎?

很多年前,年幼的我跟父母一起參加了一場婚禮。新郎新娘不拜天地,而是拜牆上的毛主席的畫像,證婚人說,經毛主席的見證,同意兩人結婚,成為革命伴侶。

當時不覺得荒誕,只是覺得理所當然,因為那時候,能不能結婚,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一切都要牆上那張照片的允許。

我感覺不對,問父母,相片不能說話,怎麼能證明這個婚禮是否合適?父母臉色大變,匆忙把我帶回家,千叮囑萬哀求,千萬別在外面說這樣的話。那種恐懼和惶然,即便是幾十年後依然如昨。

但這一幕正在重現。

在上月底,中宣部持續下發嚴苛的限娛令之際,演藝界傳來最新的遊戲規則,任何一個演員,如果要上一部戲,甚至只是參加一個綜藝節目,先必須通過大數據公司的風險評估。公司要求一周內拿出評估報告,其內容涵蓋兩年來對該演員言行的風險觀察評估,還可以按照客戶的需求加大審查時段,以及增加境外社交媒體的審查。不但需要嚴查是否像高曉松一樣為美國唱過讚歌,還需要評估其是否會如吳亦凡和李雲迪般一不小心就成為文宣部門和網管辦的全面封殺對象。

圈內人說,選擇大資料公司來排查可能存在的巨大風險,是無奈中的選擇,劇組內任何一個主要演員一旦上官方的黑名單,都會導致投資方動輒上億的投入打水漂。

通俗地說,如果黨不高興,你就甚麼也別拍。如果你不小心讓黨不高興,你拍了也白拍。事實上,這也是現在大多數演藝界人士都失業的主要因素。因為,沒人敢拍。

但我認為,把一個危機重重的事情簡單的貨幣化,其實也很傻很天真。換句話說,該不該娛樂,如何娛樂,都是黨說了算。但常識告訴我們,如果黨試圖決定你甚麼時候該笑,甚麼時候該哭,那麼,離你們床上那點事被黨接管,也只是看見的事情。

至於那些裝瘋賣傻的綜藝,早已成為敏感區,無論是演員還是嘉賓,封號只是小事,入獄也已不再稀奇。所以,別裝睡,否則夢醒後,很冷。

這讓我想起了一眾港台明星。

港星切割港人抗爭,台星迴避台灣自決,這些年已不是新聞。但我真的很想說,連被視為根紅苗正的大陸本土演藝界人士都被迫緘默甚至必須下跪換取一份隨時可能被奪走的口糧的時候,作為從來被黨列為不可信任的海外文藝人士,你們的下跪的代價有多大,自己不明白?

如果還不明白,請參考一下幾十年前,那些名滿華夏的演藝界人士的下場。

1966年,梅蘭芳愛徒言慧珠自縊去世、1968年11月22日凌晨,影星上官雲珠縱身跳樓、劉詩昆被造反派打得頭破血流、馬思聰被紅衛兵逼著吃草、朱梅馥和傅雷夫妻一起自殺……

即便是同為底層出身的嚴鳳英,在服下了大量的安眠藥自殺身亡之後,還被以查找敵特發報機的名義開腸剖肚,讓專政機構的監視者圍觀的羞辱。

所以,眼看著黨國的禁娛令一天比一天嚴苛,而那些曾經名滿天下的港澳台及海外華人演藝界卻不為所動,自投黨國落網,都會讓我對人性深深存疑。

當尊嚴和安全都不復存在的時候,眼前的那點現實的利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我看未必。

對那些還試圖擁抱黨國的人來說,我只想列舉一個事實——張愛玲長壽,是因為她足夠清醒。老舍慘死,就是輕信的代價。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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