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通過《台北法案》肯定台灣民主 將由川普簽署生效

今年3月初,美國眾議院3月4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台北法案》。3月11日,美國參議院也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通過眾議院修正過的參院版《台北法案》。根據美國法律,《台灣法案》已完成國會立法程序,將交給總統川普簽署後生效。

《台北法案》的內容規定,美國行政部門在適當情況並符合美國外交政策利益下,對於嚴重破壞台灣安全或繁榮的國家,考慮「改變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

在國際參與部分,法案呼籲美方利用影響力或其他工具,支持台灣成為不以主權國家為參與資格的國際組織會員,並在其他適當組織中取得觀察員身分。在經濟方面,法案表示,「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認為,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應與國會協商,尋求機會進一步增強美台經貿關係。

對此台灣駐美代表處表示,誠摯感謝美國國會兩院、兩黨一致以台北法案肯定台灣的民主,並支持台灣的外交空間、國際地位、國際參與空間以及深化台美經貿與安全關係。

2019年版的《台北法案》全名為《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依全名起首字母簡稱為TAIPEI Act),是由共和黨籍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及共和黨籍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於去年5月23日與10月18日領銜提出參、眾院版本。

兩院法案版本原先幾乎相同,但眾議院相關委員會隨後決議採用參院版法案案號,並對法案內容稍作修正,包含移除鼓勵美台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等相關章節,以較寬泛的文字取代。

參院版法案去年10月29日已獲得參議院全院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但由於法案經眾議院修改,所以今年3月4日眾議院全院通過後,再送回參議院審議一次。

法案目前已完成國會立法程序,將送交白宮給川普簽署。根據美國立法程序,國會兩院通過法案後,總統有10天考慮簽署或提出反對,若總統什麼都不做,法案即在10天後自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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