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將全面改革人權法案

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將對人權法案進行徹底改革——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將導致嚴重的外國罪犯被自動驅逐出境。

據英國《泰晤士報》報導,今後外國罪犯只能利用《歐洲人權公約》(ECHR)「僅存的」保護家庭生活權利條款來逃避驅逐。英國政府的一些官員認為,此舉可能導致英國退出ECHR。

這意味著只有那些在英國有親屬的罪犯被允許繼續留在英國。一名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根據一項正在考慮的豁免,只有在近親病危時外國罪犯才能留下來。

司法部表示,在逃脫驅逐出境的所有案例中,約有七成藉助了家庭權利條款,超過1.1萬名外國罪犯在獲釋後沒有被驅逐出境。去年疫情期間,只有不足3,000人被驅逐出境,不到2016年峰值的一半。

在司法大臣拉布(Dominic Raab)舉的一個例子中,一名被判犯有家庭暴力罪的男子聲稱,驅逐將侵犯他的家庭生活權利——他最終被留了下來。

新法案將確保英國法院成為人權法的最終仲裁者。但由於英國仍然是ECHR簽署國,原告仍然可以將案件提交到歐洲人權法院。

在英國的主導下,歐洲委員會於1950年簽署了ECHR,該法案於1998年被寫入英國法律。

一位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新法案將改變對人權法的解釋,允許言論自由只在「極特殊的情況下」受到限制,這個門檻將在今年夏天被確定下來。據了解,拉布準備在不完全退出的情況下,儘可能減少英國在ECHR下的義務。

知名律師警告稱,這些改革將損害英國的聲譽。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律協會主席博伊斯(Stephanie Boyce)表示:「削弱某些人的權利將導致削弱所有人的權利。」

人權大律師瓦格納(Adam Wagner)認為,在烏克蘭戰事日益加劇的情況下,現在絕對不是挑戰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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