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紅碼幕後黑手是王副書記?

前不久,河南四家村鎮銀行儲戶前往鄭州溝通「取款難」問題,抵鄭後發現場所碼或豫康碼被賦紅碼。

蹊蹺的是,這些儲戶來自浙江、山東等低風險地區,並不符合賦紅碼的條件。還有儲戶甚至根本沒有到鄭州,也被弄成了紅碼。

如此手段限制入鄭辦事人員自由出行的權利,真的是一招狠棋,但是這是違法的行為。健康碼在鄭州被濫用,引起了社會高度的警惕。

6月22日,鄭州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經查,鄭州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指導部部長馮獻彬,團市委書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指導部副部長張琳琳,擅自決定對部分村鎮銀行儲戶來鄭賦紅碼,安排市委政法委維穩指導處處長趙勇,市大數據局科員、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指導部健康碼管理組組長陳沖,鄭州大數據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耀環,對儲戶在鄭掃碼人員賦紅碼。據統計,共有1317名村鎮銀行儲戶被賦紅碼,其中446人系入鄭掃場所碼被賦紅碼,871人系未在鄭但通過掃他人發送的鄭州場所碼被賦紅碼。

馮獻彬曾擔任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通報還稱,馮獻彬、張琳琳、陳沖、楊耀環、趙勇等法治意識、規矩意識淡薄,違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碼管理辦法》及健康碼賦碼轉碼規則,擅自對不符合賦碼條件的人員賦紅碼,嚴重損害健康碼管理使用規定的嚴肅性,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是典型的亂作為,「經研究決定,給予馮獻彬同志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張琳琳同志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給予陳沖同志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楊耀環、趙勇同志政務記過處分。」

大家要知道,黨紀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檔,政務處分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檔。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事故死亡失蹤多達398人,受到處分最嚴厲的是鄭州副市長吳福民,他也只是受到了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的處分。馮獻彬亂賦紅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按照《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被撤職的要降低職務、職級、銜級和級別,同時降低工資和待遇,跟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事故問責相比,馮受到的處分算是比較重的處分了。

但是看看上面這些當事人,涉碼造假多數是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怎麼到了馮副書記、張書記等領導幹部這裡就只是紀律處分政務處分呢?

跟上面那些人比,馮副書記張書記們受到的處分又太輕了。

網友感嘆:老百姓給自己搞一個假紅碼,拘留;官員給老百姓搞假的「真紅碼」,問責。

於是,我有點糊塗了。

出問題的河南村鎮銀行有四家,分別是河南省許昌市的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駐馬店市的上蔡惠民村鎮銀行、商丘市的柘城黃淮村鎮銀行、開封市的新東方村鎮銀行。這些村鎮銀行都不在鄭州,就算出了麻煩,也是這四個地方金融系統的事情,監管部門不是鄭州的政法系統,馮獻彬作為鄭州市委政法委的常務副書記,張琳琳也只是鄭州的團市委書記,他們跟外地金融系統的事情根本就沒有直接的工作關係,就算是出了監管不力的問題,責任也不是他們的,他們為什麼要利用職權擅自決定把已去鄭州和準備去鄭州的儲戶的健康碼弄紅讓這些維權者寸步難行呢?

身為鄭州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的馮獻彬和身為鄭州團市委書記的張琳琳,他們本人都沒有給一個金融事件里的維權者賦紅碼的直接動機。

那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幹呢?遺憾,鄭州市紀委監委的調查結果沒有說,但是這個疑問很多人都會有:跟你馮獻彬張琳琳毫無關係的事情,你們為什麼要去冒着丟官罷職的風險去做這種違法的事情呢?

通過近十年的反腐,大家應該都看得很清楚了,官員們利用手中的職權去做違法的事情,無非就是因為權力和錢財。馮獻彬、張琳琳濫用職權給人隨意賦紅碼,肯定也有他的目的和動機。

個人分析,至少有三種可能:第一,涉事的四家河南村鎮銀行的人收買了他們,讓他們給準備到鄭州維權的儲戶賦紅碼,限制他們到鄭州;第二、有比馮獻彬、張琳琳權力更大、官位更高的官員與此事有染,於是在一些歪參謀的建議下指使馮獻彬張琳琳操作了此事。第三種可能,馮獻彬、張琳琳等家裡有親戚或者朋友是村鎮銀行的法人或重要利益關係人,他們求助馮副書記和張書記,馮張一合計出手幹了此事。

當然,也還有其他可能,但不管哪種可能,馮獻彬張琳琳等都不應該是給儲戶賦紅碼的第一利益訴求人,他們沒有作案動機;其他地方包括河南的其他人涉碼造假都是拘留甚至判刑坐牢,馮張等人卻只是受到了紀律處分和政務處分,此事幕後肯定還有其他人、其他事。

目前鄭州市紀委監委調查的結果,並不是全部的真相,故今日發布的通報很難平息社會的疑問。

誰,才是鄭州紅碼幕後真正的黑手?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褚家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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