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內蒙古發生惡性案件,3歲女童小佳(化名)被生父田某龍和其女友文某桃虐待致死。8月21日,該案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受害者的生母表示,願意放棄民事賠償,只希望法院判處兩名被告死刑。
8月21日,法院開庭,在小佳母親的強烈要求下,田某龍及文某桃在現場出庭受審(兩人原本羈押在滿洲里市看守所,法院開始要兩人遠程參加庭審)。對此,小佳母親憤怒表示:「我想當面問問他為什麼這麼狠心傷害孩子?」
歷經近7個小時的審理,該案一審休庭但未當庭宣判。在審判中,兩名被告均認罪悔罪,表示接受任何判罰。
案件回顧
據陸媒報導,2023年12月21日6時許,小佳生父田某龍上班後,其女友文某桃發現小佳尿床,便用數據線抽打小佳並要求她去洗手間小便,後來文某桃發現小佳全身抽搐倒在洗手間,實施簡單救助後,與聞訊趕回的田某龍將小佳送至醫院,因搶救無效死亡。
經檢查,小佳因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導致心包積血,急性心臟壓塞而死。
小佳的生母稱,自己並沒有和田某龍離婚,田某龍是在婚姻續存的情況下將女兒接走的。她傷心表示,據調查女兒在失去意識的情況下,文某桃、田某龍依舊對孩子施暴。她說:「嫌孩子妨礙可以給我……,不僅如此他們還邊拍視頻邊打孩子……,他們這樣不是置孩子於死地嗎?我認為是故意殺人……」。
小佳的生母指出,她願意放棄對兩名被告的民事賠償,只希望法院能判處他們死刑。
小佳的生母還稱,案件結束後她會起訴離婚,然後將女兒埋到老家。她說:「我想她離我近一些」。
長期虐待
據檢方指控, 2023年2月,田某龍與文某桃同居後將女兒小佳從河北省老家接到滿洲里市共同生活,兩人多次以打罵、凍餓、不讓睡覺、捆綁等方式虐待小佳,並在明知小佳已經出現身體不適、抽搐閉氣的情況下,多次使用拳腳、拖鞋、皮腰帶、飯鏟、木條、數據線等工具進行毆打。
檢方的起訴書指出,田某龍與文某桃長期虐待年僅3歲的幼女,情節極其惡劣。二人不僅多次使用工具毆打小佳,還導致了她的死亡,因此應以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要求數罪併罰。
能判死刑嗎?看看律師怎麼說?
《現代快報》引述江蘇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律師指出,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的最高刑罰均為死刑。法院在審理時,將綜合考量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以決定是否判處死刑。
《潮新聞》報導引用浙江倫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逸芸稱,故意殺人罪的結果不一定導致受害人死亡,有時會導致重傷或輕傷。而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嚴重時則可能導致受害人死亡。司法鑑定報告顯示,小佳是在全身多發性軟組織挫傷的基礎上,因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右心房破裂,最終導致心包積血、急性心臟壓塞而死亡。
如果後續調查證明小佳是因被毆打致死,但無法證明其生父田某龍具有故意殺人意圖,他可能會被指控故意傷害罪,且因致人死亡而面臨加重處罰。《刑法》相關規定指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依法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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