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有哪幾位二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面臨被「終止資格」

將在下周一開始舉行的中共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五次會議上會有何種何類人事議項,頗受矚目。在不會再次食言的前提下,會有哪一個或者哪幾個才當了五個多月的二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會在下月一日被宣布「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呢?

本月21日中共新華社對外公布;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舉行。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將審議的內容有:行政複議法修訂草案……;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等等,不一而足。

不過,如上所引和從略的十多項內容都沒有引起外界的外注。讓外界感興趣的只是如下兩項: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上個月被熱炒至高潮,在本月里已經趨冷的火箭軍「窩案」和國務委員兼外長秦剛的婚外亂性和美國私生子案,藉此又被拿出來說事。

發表後立刻被多家外媒轉載的香港「明報新聞網」上刊登的文章《人大常委會議 又有任免事項》如此分析說:秦剛被免去外長職務快一個月,但其去職原因及未來命運仍是未解之謎。下周一全國人大又將召開常委會議,議題包括「審議有關任免案等」,再引發對秦剛去向的關注。

上月28日,筆者在本專欄發表 了《秦剛被罷官是因為”間諜和間諜,不能搞破鞋”?》一文。文中介紹了按照中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大閉會時行使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常委會會議一般在雙月的下旬召開。會期一般為5天左右。」

所以,在今年6月底剛剛結束了十四屆全人大第三次常委會議之後才一個月,即於今年7月底召開的第四次人大常委會會議,雖然對外的解釋沒有說是「臨時召集(的)會議」,但事實上月球人都知道完全是因為外長職務無法長期空缺的原因。

不過,如上明報新聞網文章進一步分析說:「上月的會議,只是免去秦剛的外長職務,卻未免去其國務委員職務。」而近期國務院多次重要會議,如上周三的第二次全體會議和本周一的第三次集體學習會,都未見秦剛身影。「有猜測下周的人大常委會議上,他(秦剛)的國務委員職務可能亦將不保。」

該文章還寫道:其實,下周一人大常委會議還有一項議程,更值得關注,即「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一般這類議程,多是意味有現任全國人大代表因出事或工作變動「如出任政府職務」被取消資格。近期傳說出事的幾名軍隊高級將領如火箭軍前司令李玉超、火箭軍前政委徐忠波、軍委聯參部副參謀長張振中等人,都是全國人大代表,若有人涉及黨紀政紀處分甚至刑事調查,其代表資格或會不保……。

如上文章的分析和預測是否會在幾天後被這次的人大常委會會議兌現,容筆者先在本文分析和介紹幾個人大代表被「終止資格」的可能性。

去年1月才晉升火箭軍司令員並獲授上將軍銜的李玉超在去年十月召開的二十大上已經由上屆中央候補委員晉升委員,繼而又在今年三月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徐忠波是2020年7月晉升火箭軍政治委員並被習近平授予上將軍銜,然後和李玉超一樣,去年十月由上屆中央候補委員晉升二十屆中央委員,今年三月以全國人大解放軍代表團代表身份出席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現如今,雖然李玉超和徐忠波兩人還暫時沒有被宣布在黨內撤銷中央委員職務,但其全國人大代表身份被罷免或者終止都是早晚的事,如果內部已經決定了要把撤銷此二人的中央委員職務的議程安排在今年十月左右召開二十屆三中全會上出台,那麼趕在8月底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先罷免或者說終止他們全國人大代表身份是有可能的。

至於前火箭軍副司令員,現任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張振忠,本是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但在二十大上未能連任候補中委,更未獲得晉升。不過,他還是以在位的副大軍區級職務和中將軍銜被安排為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如果不「犯事兒」的話,他雖然在明年會因為年滿63歲被退役,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將會堅持到2028年3月的下屆全國人大召開。

 那麼,多的不說,就說如上三人是否會在本月底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被宣布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

所以,如果當局已經決定對李玉超及其他人的處理上升至司法處理層面的話,那麼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是早晚的事情。即使上升不到司法處理層面,只要受到了黨紀和軍紀處分者,終止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也是一種行政處分。

我們在過去的相關文章中已經介紹過:根據中共相關「國法」條文及今年1月17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處分違紀黨員批准權限和程序規定》內容,由於所有「政紀」均已成為國家法律,政務處分是對違法公職人員的懲戒措施,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並以其代替「政紀處分」,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

黨員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的,原則上先做出黨紀處分決定,再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也就是說,對於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處分的次序一般是先黨內,再行政,再司法。即黨紀處分在先,事實上就是在黨紀處分的同時由黨來決定政務處分的輕重以匹配黨紀處分的程度,同時也是由黨決定是否要上升到「移送司法」。

同樣,對於軍內的黨員幹部的處分,多數情況下也是先黨紀、再軍紀、再司法。

但是,特別是在對軍內幹部的處分過程中,如果內定只給「輕處分」的話,那麼被處分者如果是全國人大代表的話,就有可能是終止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的處理被「依法」進行之前和之後,黨紀和軍紀的具體處理內容都不對外公布。

我們不妨以前國防大學校長、解放軍上將王喜斌為例子。據新華社報道,2017年2月24日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終止王喜斌、虞海燕等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報道中具體介紹說: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由解放軍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國防大學原校長王喜斌,因涉嫌職務犯罪,本人提出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16年12月28日,國防大學選舉委員會決定接受其辭職。由甘肅省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共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責令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17年1月25日,甘肅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喜斌、虞海燕……的代表資格終止。

請注意,如上兩人雖然都被宣布「代表資格終止」 ,但區別在於一個是「本人提出辭去」而後被「接受」,另一個則是「被責令辭去」。

王喜斌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之前和之後,對他的黨紀和軍紀處分內容始終都沒有對外公布,估計只是個黨內警告之類加上軍內待遇下降,比如降為副大軍區級待遇。

至於當時的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因為「涉嫌嚴重違紀」被宣布「接受組織調查」的過程是,2017年1月11日,先由中紀委網站上宣布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6 天后由新華社發布「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的消息,就是「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然後就是先後由甘肅省和全國人大進行的對此人的行政職務和人大代表資格的處理程序。

通過如上比較,可以判斷出我們本文中列舉的二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中的李玉超等三人,或者是他們中的一個或兩個,如果是在下月1日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結束當天確實被宣布終止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也還有個是他們「本人提出辭去」,還是「被責令辭去」的區別。如果是後者,那麼日後他們所要接受的黨紀和軍紀處分肯定嚴重。特別是已經被以對外公開新任命的他們兩人職務的接替者的形式宣布了對他們兩人的撤消軍職的處分的李玉超和徐忠波兩人都是二十屆中央委員。未來即使能夠保住黨籍,不給他們兩人撤銷中央委員職務的黨紀處分的可能性很小。

當然,可能性較大的是如上二人都將面臨開除黨籍、軍籍並交付軍事法庭審判的下場。此乃後話。

分析至此,需要重複一下本文開頭一段中的兩句關鍵內容,本月28日至9月1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同樣的表述曾出現在今年2月16日的新華社報道中,報道中說:栗戰書主持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百三十三次委員長會議 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2月23日至24日在京舉行……。委員長會議建議的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議程還有: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有關任免案等。

但莫名其妙的是,12天後後宣布的這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的結果只有司法部長更替任免案事項,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的審議卻沒了下文。是根本沒有審議還是審議了沒有通過?或者是栗戰書在委員長會議上宣布並昭告天下之後黨中央或者習總書記本人又突然下令不予「審議」了?

不過呢,如果再往前追尋的話,中共政權的這枚橡皮圖章也不是次次食言。比如新華社報道中說的去年10月13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百二十六次委員長會議上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10月26日至10月30日在北京舉行。根據栗戰書委員長的提議,會議將審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就被兌現了。

新華社半月之後,即去年10月30日對外宣布的該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這項報告的結果被如期公布,包括了對「涉嫌違紀違法的李晉平、王誠、麥教猛、鄧小剛、戴世宏等人的」代表資格終止「。

那麼,如今下周一就要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如果不食言的話,《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中的「個別「兩字,可以只是一個,也可以被理解為幾個直至十幾、二十個。或者更多?畢竟全國人大代表的總數近三千人。

當然,十四屆全國人大從閉幕至今也才5個月,所以一時間應該還湊不出十個以上的嚴重違法亂紀代表,而已經被外界曝光並大肆炒作了一番的,也只有本文重點介紹的三個軍內高級將領。即使他們三人不會全都被在這次人大常委會會議上除名,其中的一、兩個先被除名的可能性確實存在。

至於這次會議上必定會有的人事任免事項,是否會包括了國務委員秦剛的「免「和某人的」任「呢?請靜待本專欄下周一的文章內容。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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