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德與師德,其實根本就沒有衝突,是因為某些毫無擔當、自私自利的醫學院領導存在,才硬生生釀成了教學事故。
這是一則令人心意難平的通報:
南方醫科大學俞莉老師,也是兒科俞莉醫生,因緊急救治有生命危險的患兒耽誤了給留學生上課,遲到29分鐘。學校經調查確認了上述事實,也確認俞醫生後續順利完成了授課任務,但仍然認定其構成教學事故(差錯),扣發獎金2000元,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嚴格來說,在這件事裡,俞莉老師的確有做得不夠完美的地方。她因突發情況無法準時上課,應該及時報告教研室以便啟動備用方案,哪怕情況危急,也可以口頭囑咐身旁的護士或其他醫生報告教研室。學校基於這一情節,依據教學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在程序上是沒毛病的。
你以為我要說「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嗎?不對!這件事裡,規定本身就是活的,是執行規定的人「死了」,這才做出如此不合理的處理決定。
依據南方醫科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教學管理相關規定,「如因特殊情況發生教學事故(差錯),則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這條規定本身給學校的處理留下了相當大的轉圜空間,是一條考慮了特殊情況的「活規矩」。對俞莉老師扣錢批評取消評優的連環重罰純粹是相關領導對規定的生硬理解與惡意執行。
說到底,是做領導的毫無擔當,對醫生的職業尊嚴毫不在意,這才導致了如此荒謬的結果。
首先,俞莉老師的做法並沒有對學生權益造成實質性的損害,而俞莉醫生的做法則切實拯救了病危患兒的生命,也算以言傳身教的方式給醫學生治病救人做出了最好的示範。整件事裡,除了領導要花時間應對投訴之外並沒有其他受害者,定性為教學差錯沒問題,但實質性處罰則完全沒必要。
然後,如果對俞莉老師免予處罰,或者僅做形式上處理(例如教育談話),並不會造成什麼不良示範。醫生和教師群體因為職業屬性的長年訓練,本身上班都是非常守時的(下班通常不準時是因為總要加班),沒必要擔心某一次遲到不罰引發其他老師效仿學壞。
而且,即便因特殊情況免予處理,遲到被投訴的老師也難免要被調查問話,要寫情況匯報,平添一堆煩心事,不可能有哪位老師為了能遲到十幾分鐘就去編造一個緊急救治的藉口,不划算!
最後,即便是有學生堅持投訴,但凡校領導稍微有一點點擔當,替搶救病人的醫生把事情扛下來不予實質性處理,也是符合學校規定的,不至於因此受牽連被上級問責。
所以問題就出在這幫領導根本就沒想着關心醫生關心老師,連這麼一件小小的完全沒有問責風險的事情都不願意擔當,而是習慣性犧牲基層醫生的尊嚴與利益來息事寧人。
如此領導,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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