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邱曉華,秦剛案是否也屬於”涉嫌重婚犯罪”?

自秦剛駐美大使的接班人謝鋒告訴外界”等等看”之後,秦剛以中共外交部長之尊再現身的可能性就更不可能會有了。是時候關注一下他的下場了!可以比照的近似案例是中共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曾經因為和如今的秦剛一樣與美女記者婚外產子,被以重婚罪追究刑責。

關於中共外長秦剛的下落,中共官方對外公開披露的最新信息就是接替秦剛駐美大使的謝鋒本月19日(星期三)在參加阿斯彭安全論壇時被主持人逼問後的回答:「讓我們等等看」。

更多中文媒體將謝鋒的這句回答(let’s wait and see)翻譯成「讓我們拭目以待」,但筆者認為「拭目以待」這個成語與謝鋒當時內心想表達的真實內容並不合拍。

很顯然,謝鋒的本意是要告訴提問者中共當局決定秦剛的「去向」需要時間,等待「程序」的完成。吃瓜群眾們再怎麼「擦亮眼睛」也無濟於事,閉着眼睛靜等就是了。

我們在本專欄的上篇文章《傅二奶事小,「秦二世「事大》中就已經斷定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沒有否認對他們部長秦剛的「流言」就證明秦剛「出事」說已被當局默認。現在看來,雖然無法斷定中共當局還要在秦剛的「下落」問題上讓外界wait and see多久,但秦剛已經再無可能重回外部部長辦公室上班是肯定的。所以,是時候從追蹤秦剛的「下落」進入到分析秦剛的「下場」,也就是習近平政權將如何處置秦剛的討論階段了。

正如我們本專欄上篇文章中所總結的那樣,雖說養情婦、包二奶在中共官場裡已經是司空見慣,但事情壞就壞在秦國委不但有私生子直接誕生在美國而且還被情婦在公共社交媒體上以「秦二世」的名字主動暴曬,令當局即使想替他遮醜也都無計可施。

所以,首先要討論的就是雖然從周永康、薄熙來,再到令計劃、孫政才……等等所有在習近平當政期間被先後入獄的中共前正、副國級領導人在領刑之前都被官方報道中大肆渲染過他們的婚外亂性的「嚴重違紀」行為,但畢竟沒有一人婚外產子,這是秦剛與他們之間「違紀」行為之程度的重要不同。

從這個角度分析,在官方先後認定了如上周永康等人的「亂性」只是「違紀」,而不是「違法」——即並不違反《婚姻法》及《刑法》相關條文的前提下,秦剛的婚外產子是否違法呢?

在中國內地,司法界對官場和商場上司空見慣的「包二奶」行為一直有是否觸犯「重婚罪」的討論。其中比較一致的聲音就是把與二奶共育「私生子(女)」,作為觸犯「重婚罪」的重要法律依據。

在中共官場上,已經因為與二奶共育私生子而在受到最嚴厲黨紀處分的同時也因「重婚罪」而領刑的最知名案例,就是前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

2006年10月16日,自由亞洲電台和網站播發了《……邱曉華被撤職有新說法》一文,引述了當時的蘋果日報的說法,即時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沈躍躍親自到統計局宣布罷免邱曉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打電話到國家統計局,局長辦公室的一位官員表示不清楚,但是他承認對邱曉華被免職感到異常突然。

3天後,即2006年10月19日,時任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李曉超回答記者提問說:有關部門在調查上海社保資金案中,發現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涉嫌嚴重違紀,中央紀委正在對其進行審查。

2007年1月24日,中共官媒統一對外發布了「中央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了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嚴重違紀案件」的新聞。內容是:經查,邱曉華在任國家統計局領導職務期間,收受不法企業主所送現金;生活腐化墮落,涉嫌重婚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邱曉華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邱曉華行政開除處分;建議依法撤銷其全國政協委員資格。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7年2月28日,中共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撤銷了邱曉華的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幾天後,人民網上轉發的評論文章《邱曉華涉嫌重婚犯罪的警示意義》中說道:與其他落馬貪官不同的是,邱曉華除了收受錢財、生活腐化墮落外,還涉嫌重婚犯罪。在腐敗官員名錄里,省部級高官因涉嫌重婚犯罪被追究的,邱曉華還是第一人。這也正是這則消息引人注目的因素之一。

評論文章中還說:對貪官包養情婦的新聞,公眾早已經產生了審丑疲勞。而邱曉華由包養情婦變成了涉嫌重婚,不僅把貪官們「愛江山更愛美人」的標杆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也讓腐敗分子對法律的踐踏多了一大步。作為一個高級幹部,邱曉華不會不懂得重婚就是犯罪的道理。而他竟然腐化墮落到與人重婚,可謂觸目驚心……。生活作風不僅體現着個人的生活方式和興趣愛好,更關係到黨性和黨風。回顧一下貪官們的墮落軌跡,很多人都是由驕奢淫逸而致慾壑難填,再致權錢交易、徇私枉法……。此次邱曉華案件被查處,不僅充分顯示了中央抓領導幹部生活作風問題的決心,也為那些依然作風輕浮、不拘小節乃至追腥逐臭、情趣低下的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不論是誰,也不論官職有多高,只要私慾膨脹、縱慾無度、把生活作風問題不當問題,都逃脫不了制度和法律的制裁,邱曉華就是一個例證。

這篇官方評論文章中沒有說到,事實上邱曉華被中紀委和監察部宣布「涉嫌重婚犯罪」,關鍵不在於他的所謂「包養情人」,而是就像如今的外交部部長秦剛一樣,與情人婚外產子。

綜合日後對邱曉華案的多方調查顯示,所謂邱曉華涉陳良宇案的說法欠準確,準確的說是陳良宇案的「案中人」在受審過程中把他與邱曉華之間的,與陳良宇案,具體說就是上海社保基金案完全沒有關係的一些事情供出來了。

這個當時供出邱曉華的陳良宇案的「案中人」就是上海灘當年大名鼎鼎的紅頂商人張榮坤。

新浪網今年1月間發表的一篇標題為《邱曉華:48歲成為處級幹部,因受賄、重婚罪落馬,出獄後名利雙收》(編者:原文如此,應為:邱曉華,48歲成為副部級幹部)的文章這樣描寫道:行賄的方式多種多樣,但說到底無非是錢色交易,有的見錢眼開,有的見色忘利,全都忘掉了自己的本分。被美人拉下馬的官員不少,曾經的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就是其中一個。他是寒門才子,曾經直步青雲,他保持着最年輕副部級幹部的記錄,卻被一個富豪利用輸掉了官場。

1993年,年僅35歲的邱曉華他成為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1998年,40歲的他被調任安徽省省長助理。1999年他又被回調國家統計局,成為該局當時最年輕的副局長。

而邱曉華與自己本是青梅竹馬的髮妻,正與他共同養育着一個聰明伶俐的女兒的聶春榮之間的感情也悄悄在發生變化,夫妻倆的裂痕來源於聶春榮的免疫系統疾病,據說她患上了紅斑狼瘡,外貌和身材都嚴重變化,兩人再也沒有了夫妻生活。

一個中年得意的國家局的副局長婚姻生活出現裂縫,很快就被心懷不軌的商人盯上了,主動湊到跟前的是上海神秘富豪張榮坤。

這個張榮坤和邱曉華的年齡相仿,當時是上海福禧投資集團的董事長,同時還是全國政協委員,與上海多位高官往來密切。邱曉華也被安排為全國政協委員之後,張榮坤和邱曉華「自然」相識,開會期間相談甚歡,經常交頭耳語。

張榮坤的財富當時即已經是深不見底,2005年便登上了福布斯富豪榜16位,在上海的人脈關係網更是複雜。據說張榮坤有18輛豪車,司機隨時待命,他接待的很多都是身份敏感的高級官員。在這樣的行家面前,邱曉華這個國家局的副局長很快就入套了。

張榮坤將上海電視台的財經記者姜映吟介紹給他。當時的姜映吟已經年過三十,看上去遠比實際年齡年輕,氣質出眾,談吐不凡,她是上海財經頻道的首席出鏡記者,也是上海外國語學院的研究生,工作能力很強,更重要的是她對經濟學非常了解,也有自己的見解。

姜映吟在張榮坤的引薦下獲得了採訪邱曉華的機會,而她記者的職業曾經也是邱曉華的夢想。一個才貌雙全的美女,一個事業巔峰卻婚姻不合的中年男人,兩人如同乾柴烈火般很快走到了一起。

看罷如上這段記述,筆者感覺其中部分段落簡直就可以直接把男、女主角分別換成秦剛和傅曉田。

從那以後,邱曉華多次藉由工作到上海出差,除了陪伴姜映吟外,經常還有張榮坤作陪。

無疑是在邱曉華的運作之下,2004年冬天,姜映吟成為《財經》獎學金項目學員,有機會到北京大學參加為期三個月的脫產學習。

到了北京的姜映吟也有了更多時間和邱曉華相處,她還帶來了懷孕的好消息。

但這對於邱曉華來說卻是一個兩難的選擇,一方面他不願意委屈紅顏知己,想二次當爹,另一方面自己的髮妻聶春榮還在生病,這個孩子即便生下來也沒名沒分,甚至會影響仕途。

於是,邱曉華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對姜映吟訴說聶春榮多年照顧一家老小的不容易,他言語之間都是對妻子的愧疚。

但是,人近中年的姜映吟並沒有因此放棄這個孩子,她向邱曉華承諾絕對不會傷害和刺激聶春榮,並懇求只想養育一個屬於兩個人的孩子。

最終讓邱曉華妥協的還是張榮坤,他鼓勵邱曉華留下這個孩子,並大方出手贈予姜映吟一套一百多平米的上海房產,讓母子二人沒有後顧之憂。

2005年8月,姜映吟的孩子出生了,孩子父親一欄明確寫着邱曉華,邱曉華開始多次往返北京、上海兩個家,他以女婿的身份拜見姜映吟的父母,兩人一起參加朋友聚會,外人看來就是一對夫妻……。

孩子出生的幾個月後,新華社宣布,2005年11月7日中央批准:邱曉華任中共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免去李德水的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職務。2006年3月11日國務院宣布:任命邱曉華為國家統計局局長;免去李德水的國家統計局局長職務。

自此,邱曉華成為中共政權建政之後由統計系統里成長出來的最年輕的副部級幹部,也是當時10年來首位出自統計系統的國家統計局局長。

好景不長,與二奶的孩子才兩歲多的時候,邱曉華於2007年3月20日被押進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刑事庭。法庭認定邱曉華收受禮金尚未構成受賄罪;認定重婚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自此,邱曉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數個包養了二奶、三奶甚至N多奶的高級官員中,第一個被以重婚罪量刑者。

對比當年的邱曉華,如今的秦剛居然也是在二奶為他誕下私生子的幾個月後官升一級,在今年三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上被宣布晉升,官至黨和國家二級領導人。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傅曉田洛杉磯產仔期間秦剛是否以孩子父親的名義陪侍在側?醫院相關文件上是否有秦剛簽過的字?出生證上是否有秦剛的名字?秦剛是否出資或者請人代為出資在美國或者北京,或者香港等地為傅曉田購置或者租用育嬰房?只要傅曉田的交待內容中證明了如上所開列的其中一項,那麼秦剛就有可能被中紀委和國家監委共同宣布的「涉嫌違紀違法」的「調查結果」中列入一條「涉嫌重婚犯罪」。了。

當然,在實錘傅曉田在洛杉磯所產一子確係與秦剛DNA完全匹配的前提下,秦剛只因「婚外情」行為給被簡單處以黨紀和政紀處分,並不移交司法的可能性同樣存在。

不過,既然已經被調查了,那麼經濟和其他方面的問題肯定都要被過一遍篩子。如果查出大額受賄犯罪內容,那麼開除黨籍、公職的同時被「移交司法」的可能性就是百分之百了—-無論是否會被追究重婚罪。 這就是為什麼對於秦剛的「調查結果」千呼萬喚不出來的最主要原因,並非所謂習近平「拿不定主意」。更進一步的分析內容,留待本專欄下篇文章再敘。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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