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需派出所批准 吉林銀行新規引發熱議

近日,有吉林網友發帖稱,自己的母親在長春吉林銀行取款時被拒,銀行職員告知需在派出所批准下才能取款,理由是防止詐騙。事件引發熱議,有網友質疑,當局以反詐騙為藉口,取消存取款自由。

據陸媒報導,6月11日,該網友的母親計劃將吉林銀行的存款轉到另一家銀行,總金額不到10萬元(人民幣,下同)。當天,她們帶着銀行卡和身份證前往吉林銀行某支行。然而,在準備取款時,銀行告知需要派出所的同意。她們等待了很久,直到派出所審核通過後才成功轉賬。

事件引發關注,6月12日,銀行職員回應稱,取款需派出所審批是派出所的要求,旨在防範詐騙,並指出不僅吉林銀行,多家銀行也有類似要求。

派出所回應稱,居民在有取款需求時,確實需要向銀行說明用途和明細,工作人員核實後方可辦理。

吉林銀行客服表示,目前銀行內部並未出具相關規定,但某些網點確實應轄區派出所的要求實行了相關措施,具體取款要求還需根據網點的實際情況而定。

事件引發關注,一些網友認為電信詐騙猖獗,理解銀行和派出所的做法。但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這樣的措施對普通民眾造成了不便,稱「自己錢被騙了也是自願的」,質疑當局以此為藉口,取消「存取款自由」。

網友留言

———-個人認為銀行和派出所的出發點是好的,畢竟現在騙子太多。

———-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是銀行開展儲蓄業務的基本原則。

———-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取款必須派出所同意,我自己的錢,被騙我願意。

———-防範電詐不等於為難老百姓

———-過界了

———-愈來愈離譜

———-該不是拿着反詐當藉口,其實掩蓋銀行的其他問題吧

———-是真的離譜,自己存進去的錢,取出來還要別人同意

———-不該管的東西管的太多了,分不清誰是這錢的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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