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發布最新消息: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三部門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文件要求,3月1日起,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人民幣,下同),需登記資金來源。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辦法》第十條提到,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此外,《辦法》還要求以下三種情況,金融機構應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並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它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三種情況為:
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為不在本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實物貴金屬買賣、銷售各類金融產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它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向不在本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銷售各類金融產品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非銀行支付機構以開立支付賬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以及向客戶出售記名預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記名預付卡人民幣1萬元以上;通過簽約或者綁卡等方式為不在本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的客戶提供支付交易處理且交易金額為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內資金雙邊收付金額累計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上述消息引起眾多網民熱議,31日被推上微博熱搜。大量網友表示不認可:「我自己的錢,你管我怎麼用」、「以後不用銀行了,那點破利息」、「讓老百姓給貪官背鍋嗎?老百姓才幾個錢,搞這些不就是割韭菜麼」、「惹不起躲得起,反正都躺平了,沒錢放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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