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業大學青年教師自殺,校方否認「非升即走」

據知情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宋凱患有重度抑鬱症,從高中起即有病史,常年服用抗抑鬱藥物。去世前幾個月,宋凱出現了軀體化症狀,家人還曾陪伴去醫院檢查,未查出軀體疾病。宋凱自殺後,也未留下遺書。

5月13日下午,就南京林業大學青年教師宋凱自殺一事,南京林業大學相關工作人員回復新京報記者稱,宋凱確已於上個月離世,此前網傳自殺原因並不屬實。

上述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對於宋凱這類高層次人才引進,學校沒有「非升即走」的政策,宋凱此前的確考核未通過,但並未降級,直到去世仍然是副教授。根據此前合同約定,宋凱退還了一部分安家費,「但是數額絕對不大」,並且宋凱是「主動配合退的」。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對於網傳不實信息,家屬已報警。

公開信息顯示,宋凱於1986年出生,2013年從北京大學碩士畢業後,在國家留學基金(CSC)資助下赴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博士和博士後。2019年4月,宋凱作為高層次人才引進到南京林業大學生態與環境學院,任職副教授。宋凱多位同事與學生回憶他,「性格謙和,工作認真負責。」

據知情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宋凱患有重度抑鬱症,從高中起即有病史,常年服用抗抑鬱藥物。去世前幾個月,宋凱出現了軀體化症狀,家人還曾陪伴去醫院檢查,未查出軀體疾病。宋凱自殺後,也未留下遺書。

宋凱生前的實驗室
宋凱生前的實驗室。新京報記者 李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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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前幾個月出現抑鬱症軀體化症狀

新京報獲悉,宋凱妻子是在4月2日一早發現宋凱自殺身亡並報警的。據知情人稱,宋凱與妻子育有一個2歲的孩子,今年春節前,宋凱稱晚上要寫論文擔心影響妻兒,主動提出與妻子分房睡。事發當晚,妻兒就睡在另一個房間,因此直到次日一早,妻子才發現異常。

知情人告訴新京報記者,宋凱在出事前幾個月出現了明顯的軀體症狀。據了解,年前宋凱需要提交一個基金課題,他經常把自己關在房間裡,難以起床,很少進食,晚上才開始寫論文,但文章幾乎沒有進展。

因為身體上的不適,妻子曾經陪他去做過全身體檢,但沒有查出任何軀體疾病。妻子是後來才發現宋凱從高中起的抑鬱症病史,知情人稱,他們夫妻感情很好,宋凱情緒低落時,妻子一直陪在他身邊寬慰他,但是沒想到還是走上了這一步。

除此之外,身邊其他人並未發現宋凱的異常。另一知情人稱,宋凱自殺前一天還曾去實驗室簽報銷單給研究生發放助研費。所謂助研費從科研經費里支出,發多少由導師決定。宋凱的學生在清明節之後才得知宋凱去世的消息,「大家都非常傷心,宋老師去世前沒有任何反常,他是那麼溫和的一個人。」

宋凱的兩位博士導師在得知宋凱去世後,也表示十分震驚。他們對宋凱讀博時期的學術能力給予了肯定,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化學和生物工程系教授Madjid Mohseni告訴新京報記者,宋凱是一位勤奮刻苦的學者,讀博時期他不僅能按時完成科研任務,甚至超越了預期標準。Madjid Mohseni提到,每次參加組會,宋凱都會做充分準備,常常有很多創新想法。「他和每個人都相處得很好。」

另一位導師Fariborz Taghipour則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很難接受這個事實。在他印象中,宋凱性格非常溫和,「我之前沒有發現他有抑鬱症,也許他是有點兒害羞,但這種性格在亞洲文化里也很常見。」Fariborz Taghipour說,今年中國春節時,他給宋凱寫過一封拜年郵件,還收到了宋凱的回覆,「那是我們最後一次聯繫。」

南京林業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新京報記者 李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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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爭議的首聘期考核與「非升即走」

在網傳信息中,宋凱自殺與受聘期考核未通過有關。網傳截圖稱,宋凱是因為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導致考核未通過,被學校降級降薪,並退還了部分安家費和住房補貼。對此,南京林業大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並不屬實。

公開信息顯示,宋凱於2019年4月作為高層次人才引進到南京林業大學生態與環境學院任副教授。據南京林業大學官網顯示,人才招聘被分為A、B、C、D、E、F、G七檔。其中A、B、C、D類被稱為「水杉學者」;E、F、G類被稱為「水杉英才」。

知情人稱,宋凱是作為F類人才被引進,被聘為副教授。據《南京林業大學高層次人才受聘期考核辦法》顯示,對於學校引進的F類及以上的高層次人才引進實行協議管理,受聘期一般為3-4年。學校和引進人才簽訂《南京林業大學引進教師協議書》,依據協議進行考核。

考核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科研項目滿分50分,論文類滿分50分。計算方法包括:(1)科研項目類,獲批協議中約定全部項目得50分,否則不得分。(2)論文類,考核得分=實際完成的協議約定的論文績效點/應完成的協議約定論文績效點×50,論文績效點依據協議簽訂當年學校有關文件計算。考核得分100分為合格,75分及以上為基本合格,75分以下為不合格。

文件稱,考核合格將一次性發放剩餘購房補貼;基本合格不予發放剩餘購房補貼,享受待遇者降級聘任;不合格則不再續聘或者經雙方協商一致予以有條件降級聘任,不予發放剩餘購房補貼,同時按照下一類人才引進待遇退還安家費,購房補貼的差額部分。

根據《南京林業大學引進F類以上人才協議書》,F類人才的服務期為15年,學校以借款形式資助高層次人才引進的教師在南京市購置住房,學校為其提供購房補貼和安家費。如乙方申請用購房補貼及安家費支付購買住房款,安家費可全額支付,購房補貼支付的額度不超過總額的60%。首聘期考核合格後一次性發放剩餘40%的購房補貼,個人所得稅自理。

知情人稱,對於高層次人才引進如果不合格,不會「非升即走」,「高層次人才引進是有編制的。」

5月13日下午,南京林業大學人事處一名工作人員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宋凱退還了1萬元的安家費,原因是他沒達到學校的考核要求,這是當時入職合同中學校約定好的條款。按照學校規定,副教授也是不單獨配備實驗室的,並沒有區別對待宋凱。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剝洋蔥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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