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收禮超過$50元是受賄 家長受促勿送貴禮

新州公立學校的校長們提醒家長們,送給教師們的禮物不能超過50澳元,因為這將導致教師陷入接受賄賂的風險。

據每日電訊報報道,學校的送禮政策已經更新,新規禁止家長們贈送現金、禮品卡和代金卷。此外,政策還規定家長不能接受價值超過50澳元的禮物。

教育廳的行為準則政策中寫道:「禁止索要金錢、禮物和好處,也不能接受50澳元以上的金錢、禮物。這樣做就被視為是受賄,這是一種犯罪。」

不過,教育廳的發言人表示,教師們如果有申報禮品,那他們還是可以接受50澳元的禮物。如果認為禮物不恰當,那教師就必須拒收。

Seaforth Public School校長Trudy Bates對家長們表示:「今年大家可能要換一種想法,否則教師們可能會違反教育廳的守則規定。我最近聽取了新州教育廳行為準則的簡報,回答就是非常簡潔的,我們必須遵守這些規定。」

此外,Beverly Hills Public School校長Danny Squires也提醒家長們必須確保所送的禮物不超過50澳元。他認為,家長不一定要送禮物給老師。「這個時候,家長和學生想要對教師表達感謝。但大家要記得,沒有必要送禮物。我們收到的最棒禮物是孩子們在一年內取得的進步。」

不過,中央海岸家長委員會會長Sharryn Brownlee卻認為該政策並不適宜。他表示,家長們只想對幸苦工作的教師表達謝意,而這種被當作受賄的說法,對教師們來說簡直是一種冒犯。

據悉,此前有報道稱,悉尼有部分學校的家長送給教師300澳元現金及465澳元Visa禮品卡作為禮物。

新州Parents and Citizens Federation會長Tim Spencer也表示,雖然送簡單的禮物無傷大雅,但是他知道,有些家長會通過送奢侈品或現金的方式來為孩子「挑選教師」。

「他們直接向學校或校長送禮,好讓孩子在下一年進入一個好班級。很多校長都告訴我,曾經歷過某種程度的行賄,但他們都有禮貌地拒絕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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