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將立新法 禁止人權惡霸入境

一項澳洲朝野兩黨參與的議會調查報告將於明年提交給聯邦議會,建議聯邦政府頒布類似美國馬格尼茨基法(Magnitsky Act)的法律,禁止嚴重侵犯人權或貪腐者入境,並沒收他們在澳洲的財產。這項嚴厲的法律如果通過,將是澳洲幾十年以來人權法律的最大進步。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外交、國防和貿易聯合常設委員會上周完成了這項調查報告,建議澳洲政府制定基於美國馬格尼茨基法的新法律。依據馬格尼茨基法,美國政府可制裁違反人權及涉嫌貪腐的外國人,方式包括禁止入境、凍結其在美資產、禁止其在美國的財產交易。

該報告將於本周公布。如果新法律通過,將施壓政府考慮對侵犯人權的中共官員實施制裁。政府高層消息人士透露,希望這個新的制裁法律能夠在明年通過,但強調首先需要對調查報告予以討論。

澳洲目前實行的聯合國強制制裁和自主制裁的制度,被人權觀察組織認為「不透明、具有臨時性,而且不要求政府審查人權問題」。一旦新法通過,將帶來一個巨大的變化。

該議會調查報告建議成立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獨立監督委員會,向政府提出應受制裁者的個人的名單。報告還附有澳洲人權律師Geoffrey Robertson制定的立法草案,為政府提供參考。

新法律下,外交部長將基於對國家安全、貿易和外交關係等方面的考慮,對是否制裁擁有最終決定權。

今年早些時候,英國頒布了此類法律,但僅針對侵犯人權的個人,不涉及腐敗問題。

加拿大、美國、英國都制定了馬格尼茨基法,歐盟也將在未來幾個月制定歐洲的法律版本。

推動美國馬格尼茨基法律的億萬富翁、活動家Bill Browder一直呼籲其它國家效仿美國的法律。他表示澳洲「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對待中共,這是個巨大的挑戰。」他認為澳洲應該制裁中共官員,但「不應該自己做……而是應該與英國、加拿大和美國一起,聯合進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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