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民營企業家遭逼供致半身不遂 家屬:捲入政治漩渦

8月12日,大陸媒體披露了雲南省宣威市身家上億的民營企業家寧德貴及其屬下被定性為「黑惡勢力」的部分案件內幕。據稱,此案疑似與公安系統內鬥有關,寧德貴本人更因持續刑訊逼供致下半身不遂。

新浪財經頭條號8月12日發表了題為《404監室的失蹤者》署名劉虎的文章,披露了寧德貴等人被指控為「黑惡勢力」的「703專案」部分內幕。

文章稱,寧德貴出生於1970年10月,是一名退伍軍人,退役後自行創業,成為了雲南貴鑫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貴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旗下的公司和涉及產業包括建築工程、農貿市場、典當、物業和酒店等。

寧德貴曾擔任宣威市和曲靖市兩級人大代表,多次受到當地政府的表彰。直到2019年6月11日,寧德貴接到雲南宣威市紀委監委的一個配合調查的電話通知後,其命運發生逆轉。寧德貴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並被定性為「惡勢力糾集者」。

寧德貴本人及其屬下15人被關押在宣威市看守所,期間被帶進由管教室改造而成的「特審室」,遭受了持續的暴力「特審」和刑訊逼供。

據悉,特審室里配備的刑具有老虎凳、木棒、繩索、馬鞭、鐵鏈、鐵條、手銬和腳鐐等。

據同監室的在押人員透露,「703專案」的嫌疑人之一陳滇曾離開監室四五天才回來,聽說是提審。

寧德貴的自書材料中也提到,2019年6月20日左右,辦案人員對他進行了連續3天的特審,期間遭到多名辦案人員毆打和污辱。2019年6月25日至7月初的一個星期六下午,他再次遭到一位醉酒辦案人員暴力毆打,導致他雙下肢癱瘓、生活無法自理。

寧德貴透露,2019年8月,他又一次遭到數名辦案人員的審訊毆打,並在留置室休克昏死兩次。寧德貴還透露,除暴力毆打外,辦案人員還用灌醉酒的方式對其進行誘供。

據報道,2019年12月5日,寧德貴最初是因涉嫌「尋釁滋事」被送進公安看守所關押,2020年1月11日逮捕。2020年7月31日,宣威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貴鑫公司犯串通投標罪,寧德貴及其下屬等15人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標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檢方後來又分別於2020年9月3日和10月15日變更、追加更多起訴。

不過,在庭審中,寧德貴等人的代理律師堅稱其當事人「無罪」,並指控公安機關存在非法取證行為。

寧德貴的親屬也向上級有關部門寄送了舉報信,指稱全案用言詞證據定罪,280多份訊問筆錄只有259本同步錄音錄像,且同步錄音錄像「無一本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訊問過程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大部分被篡改、剪切、刪減、編輯。

舉報信中寫道,「本案15個被告人都遭到了慘絕人寰的暴力特審和刑訊逼供、引供、騙供、誘供、指供。一個好端端的民營企業被整垮,一個健康的民營企業家被打成癱瘓。」

值得注意的是,寧德貴的親屬在舉報信中稱,寧德貴被捲入政治旋渦,是這起案件的起因。而該案件的「導火線」,是宣威市公安局因新建辦公綜合大樓拍賣其下屬部分老舊房產時,寧德貴的公司競得了宣威市老交警大隊的房產,事後有人舉報寧德貴與時任宣威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尹大寶「有不正當利益關係」。

尹大寶於2019年7月落馬,他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於2021年7月因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雲南高院終審裁定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2020年12月1日,宣威市法院一審判決寧德貴犯串通投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20萬元(人民幣,下同)。

一審宣判後,寧德貴等人不服判決,向曲靖中院提出上訴。寧德貴的家屬稱,寧德貴、陳滇、王富優和辯護人提供了遭到辦案人員「私設公堂」連續特審多日的線索和材料,申請排除非法證據,均遭到無理拒絕,全案243位證人無一人出庭作證,全案未排除一份非法證據。

2021年9月28日,曲靖中院二審發布裁定書,以原審過程中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情形、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為由,將案件發回宣威市法院重新審判。但宣威市法院於2022年6月13日仍做出維持了原一審判決的罪名和量刑。寧德貴不服,再次提出上訴。

目前,本案重審二審仍在曲靖中院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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