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奸漢奸沒有好下場——反外國干涉拘控第二人

華人社會有「漢奸」一詞,澳洲也會出現類似的「澳奸」。一名55歲澳洲國籍男子Alexander Csergo,從上海返回澳洲後,4月14日在雪梨市Bondi住所被澳洲聯邦警察拘捕,檢控他觸犯澳洲反外國滲透法,面臨刑罰最高判囚15年。

澳洲聯邦警察直接拍攝當日的拘捕行動,並且把拘捕的視像片段提供給傳媒報導。畫面中可以看到身穿黑色服裝的被告,雙手被鎖上手銬,由兩名同樣身穿黑色服裝的便衣女警,拘捕押解登上一輛黑色汽車。

出賣澳洲國家情報

澳洲聯邦警察指出,被捕男子在海外做生意,多次向兩名外國間諜,提供澳洲國防、經濟、國家安全,以及有關澳洲與外國事務的情報,從而收取利益。警方透露兩名外國間諜以「Ken」和「Evelyn」兩個名字進行間諜活動,接觸過澳洲國民及居留在澳洲的其他人士。警方呼籲知情人士,致電「澳洲國家安全熱線」電話:1800 123 400。

澳洲主流傳媒《澳洲人報》及九號電視台報導,這被警方拘捕的男子名為Alexander Csergo,現年55歲,並且公開其廬山真面目照片。傳媒報導翌日在法庭上,指控被告從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14日這段時間內,在澳洲及外國多處地方,向兩名外國間諜提供有關澳洲的情報。

澳洲聯邦警察指出,發現最初由一人士以「智庫」(Think tank)名義,通過網上聯絡,安排被告在海外與兩名外國間諜接觸。該兩名外國間諜的目的,就是收集澳洲情報。被告在海外主管一家電子數據商業機構,該機構與澳洲多家大型電訊公司及汽車集團有生意來往。被告2002年開始,已經到中國大陸工作。澳洲近年加強反外國勢力滲透,之前已經拘捕檢控一名67歲墨爾本華裔男子楊怡生(Di Sanh Duong)。

觀眾留言此地無銀

更有趣的是,日前應邀作嘉賓在一「YouTube」節目談及澳洲拘控Alexander Csergo一事,以及其他相關新聞,發現不斷有「觀眾」留言說什麼「無中生有」、「謊話連篇」、「顛倒黑白」、「搬弄是非」、「歪曲真相」、「一點都沒有事實和依據」、「下播」……等等。

為什麼說上述「觀眾」留言有趣?第一,這些留言絲毫沒有提出什麼具體反駁的證據或理由。第二,這些「觀眾」即使不斷留言,他們本身還一直收看這節目長達一個小時!第三,澳洲聯邦警察、《澳洲人報》、澳洲九號電視台等等機構說的,難道都是「假」的?

眾所周知,有些地方是看不到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東西,看不到澳洲聯邦警察的公布,看不到《澳洲人報》,看不到澳洲九號電視台。或者,主要是不想被人看到澳洲維護國家安全採取的行動,不想被人看到澳洲反外國勢力滲透,不想看到有人因此被拘捕和被檢控……「此地無銀三百兩」?!

漢奸原指反清漢人

出賣自己國家利益給外國者,即「通敵」,俗稱「賣國賊」、「叛國者」、「叛徒」、「內奸」,華人社會還有一詞「漢奸」。「漢奸」在中文《辭海》的解釋是「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泛指中華民族中投靠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出賣祖國利益的人」。《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原指漢族的敗類,後泛指投靠侵略者、出賣民族利益的中華民族敗類」。 

翻閱資料,在「二十五史」中,只有《清史稿》出現「漢奸」一詞。「漢奸」兩字始現於大清國,據說大清國雍正年間,曾有漢人與「苗頑」聯手對抗清廷在西南邊疆的統治,這些人被罵為「漢奸」。「漢奸」的「漢」,是相對於「滿清」而言。「漢奸」的原義為「不是勾結清王朝之漢人,而是妨礙了清朝利益之漢人」,即反清漢人。

然而,清末民初革命派劉道一等提出了一個完全相反的「漢奸」定義,日本人諸橋轍次在1958年編定的《大漢和辭典》說:「漢奸,來自清代,謂漢人勾結滿清之徒。」到了大清道光年間,西方列強與大清國交戰,「漢奸」被理解為與敵國合作的背叛者。這意義下的「漢奸」,已經不分滿、漢,其所損者乃大清國整體利益。

某些人只服務權貴

到了三四十年代中華民國抗日戰爭期間,閩南企業家陳嘉庚向重慶國民政府提議:「敵未退出我國土即言和,當以漢奸國賊論」,這個提議由中華民國國民參政會第二次大會通過,被鄒韜奮稱為「古今中外最偉大的一個提案」。其後,溥儀、川島芳子、汪兆銘等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權領導人被視為「漢奸」。

中華民國政府1938年《懲治漢奸條例》、1945年《處理漢奸案件案例》,就把「漢奸」一詞寫進中國法律中。而中共搞紅色顏色革命,1937年開始組建八路軍、新四軍,各級政治工作部門都設有「鋤奸部」。1939年中共「中央軍委」、「軍委總政治部」發出關於「鋤奸工作」的訓令,強調「必須用新的注意力對付敵探奸細」。1941年中共「中央軍委總政治部」又作出《關於鋤奸工作組織問題的決定》。

澳洲政府過去長期一直沒有重視「鋤奸」,致使近二十多年,不斷有外國勢力滲透澳洲,滲透到各級政界、商界、教育、社團等圈子中。不少移民以至政客,雖然宣誓入籍澳洲,但「身在曹營心在X」,從來不覺得自己已經成為「澳洲人」,還堅稱自己是「X國人」,「熱愛」的是某外國而不是澳洲。這些人以身為「X國人」為榮,從來沒有以身為澳洲人為榮。

對於這樣拿了澳洲國籍者,「吃澳洲的飯」,卻服務外國勢力,就是「澳奸」。甚至某些人、政客,既不願意為澳洲國民服務,也不願意為廣大華人以至中國人服務,只服務某些權貴利益小圈子,既當「澳奸」也當「漢奸」!這樣出賣澳洲人與華人利益者,都不會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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