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摘取器官被判2年 家屬不服:當時我母親可能還活著

日前安徽蚌埠中院終審裁定一起非法摘取器官案,法院以故意毀壞屍體罪分別判處4名涉事醫生有期徒刑1年至2年4個月。有家屬不服,稱「我母親當時可能還活著。」

據楚天都市報報導,2017年至2018年間江蘇和安徽兩地的4名醫生在安徽懷遠縣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器官。蚌埠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毀壞屍體罪,分別判處涉事4名醫生1年至2年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報導稱,曝光此案的安徽懷遠縣農民石祥林表示不服。他說,他的母親肝腎被摘,為了揭開真相,他作為被害者家屬,曾多次向中央巡事組反映,同時多次書面向懷遠縣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要求參加本案訴訟,但都被法院拒絕。

石祥林稱,他的代理律師查閱警方偵查案卷,並根據嫌疑人在法庭上的辯辭推斷,他的母親被推出醫院,進入做器官摘取手術的救護車時,有可能還活著。

石祥林憤怒稱,他不能接受法院判決結果,他諮詢過法律人士,此案不應以毀壞屍體罪判處,應該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起訴他們。

消息發出後,很快登上熱搜榜,網友圍觀後大叫「好可怕!」

睡著了的水233:如果我是受害人家屬,我會堅信受害人是活著被摘了器官,而死亡只是黑醫給的定義。完全死亡的器官還有價值嗎?買賣器官罪名不確切。故意殺人+非法買賣器官。

詩書楊:別人打醫生往死里判,醫生賣器官就兩年?

南歌rK:器官移植死的沒用的,至少是剛死的,所以確實有可能進去時還活著。

standinghere本尊:真瘮人,如果人沒死就被割下器官多麼絕望,如果只是判兩年,相較於器官利潤,犯罪成本太低。

若是尐年青澀如初:看過一個電影:一場車禍里,病人明明可以救活,但是醫生為了獲得傷者器官,先故意把傷者變成植物人,拖延到成功移植器官後宣布傷者已亡。

小稀飯_紫煙水雲間:打老師一巴掌判一年半,看來只有當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才算中國人,才被當作自己人。

東江豚:醫生,老師,法官及各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才是中國人,其他屁民可以隨便處置。

一碗清湯麵加個蛋:活取器官,只判一年到兩年,「公平公正」

意欲何往:活摘器官?判刑兩年四個月?

釁裊伱嫡邪:真有這事……細思極恐

Satoshi-Go:惡劣,而且很恐怖啊這事兒。這判刑也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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