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大陸民政部在官網發布新版《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與原條例相比,修訂草案在多個方面進行了修改,比如簡化結婚手續的同時增加了離婚的難度。該草案引發群嘲,有網友嘲諷,直接取消離婚得了。
離婚冷靜期
草案在「離婚冷靜期」方面做出了更為細緻的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原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終止離婚登記程序。」
這一規定意味着,在「離婚冷靜期」內,當事雙方都有權撤回申請,終止離婚程序,不能繼續辦理離婚手續。
消息一經發布,引發熱議。網友們紛紛批評道:「這明顯是在阻礙人們離婚」;「為了提高生育率,什麼手段都用上了」;「離婚冷靜期已經夠離譜了,現在還來這一套。」
8月15日,話題「#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可申請撤回#」登上了熱搜榜,不到1天,該話題的閱讀量已達到1.2億次,討論量超過8萬次。
網友留言
———–你取消離婚得了!
———–以後被家暴的一方慘了,弄不好命都賠進去了。
———–這是阻止年輕人結婚啊!
———–用這種手段減少結婚率!高!
———–咋不實行結婚冷靜期呢?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願意結婚的,可以申請撤回結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終止結婚登記程序。
———–對 頭七過了 冷靜期還沒過
———–取消冷靜期!!!
———–願意結婚的女的都在冷靜期死乾淨了就高興了唄!
———–乾脆禁止離婚算了,一旦結婚,兩個人這輩子捆死。滿意了吧?
———–好的,明白了,不婚不育已是大勢所趨!
———–這個離婚冷靜期到底是哪個大聰明想出來的!
———–唉好棒啊,有一種不管你怎麼聲嘶力竭的嘶吼控訴、要求,但是別人就是聽不見依舊一意孤行的感覺[微笑],隨便你們吧,也不用假模假樣發出來給我們說徵求意見了。
———–說明結婚率還是太高了
———–這只能說明治理者無能!! 解決不了根本,那就做表面文章! 和清政府越來越像了!
———–要想少些悲劇,應該是結婚冷靜期,而不是無需戶口本。無需戶口本的結局是什麼?一堆孩子到了法定帶個陌生人回來介紹給父母:這是我丈夫/妻子!!!女生20歲法定。正是愛情大於一切的年齡。黃毛隨便幾句甜言蜜語領證了!!!你們提議的是什麼東西???
———–家暴,一方黃賭了,過錯方不同意就不能離了咯. 到時候家暴受害者頭七都過了,冷靜期都沒過。
———–反詐宣傳這麼多年 婚姻才是漏網之魚啊?整寬進嚴出這套。
———–有個離婚冷靜期就已經很離譜,還整個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可撤回,就把想離婚的一方往死里整唄,為了降低離婚率的數據,一點人事不干!
簡化結婚手續
除此之外,該《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還簡化了結婚的手續,比如結婚登記時當事雙方都不再需要提供戶口簿,並取消了過去對登記地域的限制。
該規定也引發關注,很快話題「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也衝上了微博熱搜,不到1天,已經有超過6億的閱讀量和37萬的討論量。
這一規定同樣遭到網友嘲諷。並且有一些網友表達「擔憂」,認為這一規定在中國現有國情下很容易出現「騙婚」,「低齡少女結婚」和「拐賣婦女被結婚」等情況。
網友留言
———–會不會你家孩子領證了,你都不知道呢!
———–一對比顯得離婚更難了,結婚更可怕了!
———–為了鼓勵結婚生育簡直沒有下限了 那是不是孩子到了法定年齡就可以拿着身份證在外面領證了 悄悄領證悄悄離婚 這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什麼……不敢想象以後的社會得多亂 把結婚當兒戲
———–那戶口本存在的意義又少了一個
———–什麼時候身份證都不用了,就一男一女過去。直接報身份證號就可以了唄!
———–只要你們肯結婚,不限時間地點!
———–以後結婚就更方便了,甚至都可以「先斬後奏」了(但,有想過離婚有多難多辛苦嗎?)
———–以後該不會還有上門服務吧!帶着章子直接上門!
———–結婚那麼簡單離婚那麼難!
———–合着我結婚最大的阻礙是戶口本唄!
———–沒人想想,如果是被拐賣的婦女,那「被結婚」是不是更簡單了?
———–好事情會催着讓你做?
———–他居然以為我們不結婚是因為拿不到戶口本?
———–為了提高生育率,什麼手段都得試試!
———–頭疼醫腳。
———–建議再加一條吧!不需要本人到場!
———–這樣會不會年輕女孩子更容易被騙婚?
———–懵懵懂懂的小年輕沒有戶口簿隨便和別人結婚了怎麼辦,這是坑人啊!
———–下一步是什麼?婚姻匹配?還是強制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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