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權再判昂山素季4年徒刑

緬甸軍政府一法院本周一(1月10日)追加判處前國家資政、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昂山素季4年監禁,罪名是違反進出口法,非法擁有對講機、違反新冠大流行瘟疫防疫規定。昂山素季去年已因另兩項罪名先被判刑4年。數小時後被減去兩年。加上今天的4年判決,現年76歲的昂山素季的刑期已增至6年。

俄國之聲報導稱,這是緬甸軍政權去年2月1日政變上台,並逮捕昂山素季以來,第二次對她宣判刑罰。軍政權稱,去年2月1日逮捕她時,在其家中搜查到了對講機這些違禁的走私物品。10日的宣判活動在首都內比都的特設法庭閉門舉行。

迄今的判決只涉及她受到的十幾項起訴的一部分,這些指控包括煽動罪、貪污腐敗、選舉舞弊 、泄露國家機密、違反防疫規定、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等。若所有罪名成立,刑期可超過100年。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研究員Manny Maung認為,新的判決可能令緬甸人民更加憤怒,「因為所有人都明白這些指控子虛烏有”。

人權觀察亞洲部主任Phil Robertson表示,緬甸軍政府「馬戲團法庭」秘密訴訟、虛假指控,意在不斷增加對昂山素季更多的定罪,最終讓她無限期坐牢。他認為,「敏昂萊大將和其他軍政府領導人顯然繼續將她視為最大政治威脅,需被永久中和。」

據法廣報導,這是昂山素季第二次面對軍政權失去人身自由。1990年,她組建的全國民主聯盟在選舉中獲勝,但當時的軍政權拒絕承認選舉結果,她被軟禁在仰光的家中近15年,2010年才重獲自由。兩年後軍政權自行解體,全國民主聯盟在2015年的選舉中再獲勝利,昂山素季自此成為事實上的最高領導人。但此後幾年間,她不得不一再與仍然影響緬甸政治經濟生活的軍隊謀求妥協。

2020年,全國民主聯盟再次在大選中獲得壓倒性勝利,軍方拒絕承認選舉結果,指控選舉舞弊,並於2021年2月1日發動政變,在全國展開鎮壓。昂山素季的合作者以及全國民主聯盟成員多人被捕,並被重判。

目前,緬甸的和平抗議仍在繼續,但在血腥鎮壓背景下,也已發生武裝抵抗,並有所增加。聯合國專家警告說,緬甸有可能陷入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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