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家長因在社交媒體上負評被學校起訴

維州學校被敦促,密切關注家長在社交媒體上的活動,並對其誹謗性評論和負面的在線請願採取法律行動。 

據太陽先驅報報道,維州一些在社交媒體上對教師和校長發泄不滿的家長和學生已經被學校起訴,一些負面評論招致了超過10萬澳元的法院賠付令。 

例如 “我們不希望Sue(一位校長)回來…… “,某位校長是一個 “邪惡、下流、可怕的女人”,有着 “可怕的態度 “等言論,都被法院判定向對方賠償。 

學校不斷提醒口出不遜的家長,如果誹謗將負有法律責任。最近的一個例子是Geelong基督教學校,該校提醒家長,他們對新制服的”中世紀 “評論可能會引起法律訴訟。

維州許多公立學校現在都規定了家長行為守則,禁止 “不適當地使用社交媒體”。私立學校也收到了關於如何保護其聲譽的法律建議,以防止「不平」的家長和員工在社交媒體上採取不當行為。 

5月13日在皇冠大廈舉行了一次法律會議上,維州約50所主要私立學校的代表出席了會議。來自Moray and Agnew的工作場所律師Nick Duggal在會上發言。 

Duggal警告與會者,家長在社交媒體上 “越來越多的評論,可能會損害學校或工作人員在普通社區中的聲譽”。

Duggal先生引用了2020年的一個案例,在這個案例中,高中校長Tracey Brose聲稱有8名家長在Facebook上誹謗她。

Brose女士最後獲得了6000澳元的賠償–遠遠低於她最初向昆士蘭法院請求的一百萬澳元。但是,被告知要支付6000澳元的一對夫婦卻因數十萬澳元的法律費用而破產。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位名叫Sue Burtenshaw的校長起訴了一名在Facebook上聲稱她貪污和欺負的員工,獲得了4萬澳元的賠償。阿德萊德地方法院裁定,諸如 “我們完全不希望Sue回到Coober Pedy!!!!!!”的評論是對她的能力、道德和倫理的攻擊。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前新南威爾士州的小學生在Twitter和Facebook上發布了對其學校教師的辱罵和誹謗性言論,被命令支付105,000澳元的賠償金。

Colin Biggers & Paisley律師事務所合伙人Paul O’Halloran律師也在會議上發言,他警告說,社交媒體的帖子和電子郵件如果被員工濫用,也會給學校和學生帶來風險。 

他提到了最近被St Kevin’s College學校解僱的教師 Simon Parris的案件。Parris在他自己的個人推特賬戶上發布了關於 “春夢 “的推文。校方委員會發現,該推文的性愛性質足以損害學校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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