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出台停車新規 違者受罰2200澳元

新州現正施行一項新道路規則,非電動車如果停在公共電動車充電站,車主將被罰高達2200澳元。

新法律要求,任何汽油車或柴油車駕駛者都不能在指定電動車充電站停車,一旦被發現,司機須付出高達20個罰款單位(相當於2200元)的代價。

根據新規,在充電站為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充電的司機不在受罰之列。但若電動車主停在充電站時沒有充電,依然會被罰款。部分車主可能為節省停車費而將車輛泊在充電站,進而阻礙了其他人充電。

安裝特定道路標誌的地方才能實施上述罰款政策。

維州2020年也出台類似規則,在電動車停車區停車的最高罰款額為330.44澳元,與新州相比較為「溫和」。

昆州2023年初規定,對妨礙電動汽車充電站的汽油和柴油車主處以最高2757澳元的罰款。

「我走遍了昆州,從電動汽車車主那裡獲取了第一手資料,他們經常因為其他汽車利用充電站停車而無法進入充電站,這就是我們堅決打擊這種行為的原因。」昆士蘭交通和主要道路廳長Mark Bailey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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