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府對孩子觀看螢幕的時間給出了具體的建議。
據法新社報導,瑞典公共衛生局提出新建議:2歲以下幼童應完全遠離數位媒體和電視、2至5歲幼童觀看螢幕的時間應限制在每天最多1小時、6至12歲兒童每天在螢幕前時間不應超過1或2小時、13至18歲青少年則應限制在每天2至3小時。
瑞典衛生部長福斯梅德(Jakob Forssmed)表示,13至16歲的瑞典青少年在上課時間外,每天接觸螢幕的時間平均為6.5個小時。這使得他們沒有很多時間留給「公共活動、運動或充足睡眠」。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早在去年就呼籲各國對教育中的技術使用進行適當的監管,確保技術永遠不會取代由教師主導的面對面教學。報告同時對過度使用智能手機表示擔憂,呼籲世界各地的中小學校禁止使用智能手機。
由於手機可能對教學活動和社會生活造成「嚴重」危害,法國中小學自2018年起依法禁止在上課時間使用手機。該規定還包括平板電腦或智能手錶等其他類型的電子設備,但不包括用於醫療用途(如治療糖尿病)的設備,以及學校明確用於教育的設備。
荷蘭也從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學生在教室內使用手機、平板電腦和智能手錶,以防止其在課堂上分心。荷蘭的學生只有在例如參加信息技能課程、醫療原因或者殘疾等特殊情況下才被允許使用電子設備。
歐洲的其他國家,包括意大利、匈牙利、奧地利、德國等國家,學校可自主決定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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