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韓國首爾市鬧區的梨泰院商圈去年萬聖節前夕發生人群踩踏死傷意外,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因此遭國會彈劾,但憲法法院25日駁回此案,稱難以認定李祥敏未盡憲法規定的保護國民義務。隨着憲法法院駁回此案,遭停職的李祥敏將立即回歸崗位。
據中央社報導,名大法官一致同意駁回此案,並表示李祥敏作為行政安全部長,對社會災難及人員傷亡難辭其咎,但以憲法與法律角度而言,難以認定李祥敏違反災難安全法及國家公務員法,未盡憲法規定的保護國民義務。
法院指出,梨泰院事件及相關災情擴大並非單一原因或個人引發,而是各政府機關對大規模災難的綜合因應能力不足,難以將責任全歸因於李祥敏;且李祥敏曾要求針對大型及高風險活動的安全對策要求改善強化,因此無法認定其未履行法律義務。
雖然部分媒體在事故發生前,就已刊出人潮可能引發意外的報導,但因龍山區廳、龍山警察署等相關單位並未就此提出危險性報告,也成為法院駁回此案的理由之一。
對於李祥敏在事發後,未立即設立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及應急處置本部的做法,法院認定李祥敏認為實際的現場救援工作更加重要的出發點合理,因此對這項彈劾理由不予承認。至於發言不妥的彈劾理由,法院認為的確可能引起民眾誤會,但罪不至遭彈劾。
梨泰院事件發生至今已269天,韓國國會今年2月表決通過彈劾案,這也是韓國憲政史上首次出現國務委員遭國會彈劾的狀況,當時韓國總統辦公室痛批此舉為議會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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