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名男子早前攜豬肉產品入境,都遭罰20萬元逾期未繳。行政執行署3日分別對3人執行查封土地、分期繳付等決定。
據中央社報導,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3日表示,來自嘉義的陳男日前因從非洲豬瘟國家或地區攜帶豬肉燒餅0.92公斤入境,遭裁罰新台幣20萬元,逾期遲未繳納,經移送新竹分署執行,收案後隨即派書記官現場執行。
新竹分署指出,陳男目前沒有工作,經了解後,認定陳男雖有誠意繳款,但因經濟困難無法支付,因此,予以分期繳納機會,全案也得以圓滿結案。
來自嘉義林姓男子自中國攜帶豬肉包返台,遭裁罰20萬元,同樣遲遲未繳。嘉義分署3日派員查封其名下土地並限制出境。
此外,一名呂姓2019年8月自越南搭機返台時,攜帶豬肉餡餅遭查獲,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新台幣20萬元,但他卻不繳納,行政執行官3日查扣他的汽車與房產,他才承諾儘速繳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說,民眾提醒海外親友從非洲豬瘟國家或地區入境莫帶豬肉產品,也不要郵寄豬肉產品包裹,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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