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12民運領袖被控詆毀王室 最高面臨15年刑期

泰國12名民主運動領袖遭控詆毀王室,警方在24日發出傳票傳喚他們到案說明。這是兩年多以來首次有人被指控冒犯王室,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15年監禁。國際人權聯盟周三(25日)批評有關指控剝奪言論自由。 

據法新社報導,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上周同意當局祭出2018年初以來未用過的冒犯君主法。泰國擁有全球最嚴厲的詆毀王室法,對王室的任何批評都有罪,包括在社群媒體張貼或分享的內容。泰國刑法第112條訂有「冒犯君主罪」,任何人若詆毀、污辱或是威脅到國王、王后或王位繼承人,面臨3至15年刑期。

泰國人權律師組織(Thai Lawyers for Human Rights)表示,12名示威領袖遭到警方傳喚,其中包括人權律師安能(Anon Numpha)與帕努彭(Panupong “Mike” Jaadnok),以及知名學生領袖帕努沙亞(Panusaya “Rung” Sithijirawattanakul)與巴利(Parit “Pengguin” Chiwarak)。眾人須於下周一(30日)前回應傳票。

對於自己獲發傳票,巴利在Twitter表示:「上限已被打破,沒有甚麼能再遏制我們。」 巴利告訴法新社:「我並不害怕,我相信我們因刑法第112條遭到傳訊,會激發更多人參加明天的遊行。」「這是不是意味王室宣告對人民全面開戰了?」

總部設於法國巴黎的國際人權聯盟表示:「任何人都不應只因為批評政府官員或政府體制而被捕或監禁。」該組織指泰國警方不應利用冒犯君主罪名,將支持民主的示威領袖和參與者定罪。

泰國政府發言人德納迪雷克(Rachada Dhnadirek)回應指,政府對權利和自由持開放態度,但同時針對冒犯了大多數人的輕率言論,當局亦必須使用冒犯王室法授權的懲處權限。

泰國7月爆發學運的訴求是制定新憲、改革君主制度與總理下台。如今首都緊張情勢持續升溫,上周抗議人士遭到警方使用水柱與催淚瓦斯驅離,過程中55人受傷,包括6人遭到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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