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辦公室又接到幾位客戶的求助,說身邊朋友或者親人由於被查到沒有合法身份而被抓進拘留中心,希望筆者能夠幫他們。不少在澳洲逾期居留的人士,因為種種原因,沒有主動去掌握自己的命運,反而被動地等待別人來主宰自己的命運。結果不少人在被抓進拘留中心後被告知為時已晚,最後被拘留、甚至不得不被遣送回國。
不過筆者這次的一個客戶就要幸運一些,因為他在被抓進拘留中心時已經與一位有澳洲永居的女友同居多時,因此他有希望通過夫妻移民的方式來獲得澳洲永居。可說到夫妻移民,筆者最近同樣也接到不少這類的求助。其中夫妻移民第二步轉永居的問題較為突出。不少申請人自己或者找別的代理雖然成功辦理了第一步臨居,但在轉永居時面對移民官的要求卻不知所措,或者在申請轉永居被拒絕後來找到筆者求助。筆者近幾個月的專欄中提到最近移民部能夠騰出更多人手來打擊黑民,但這只是多種監察行動的其中之一。事實上,除了打擊黑民,移民部將政策收緊後騰出的人手用於其他各類簽證的監察,比如配偶簽證,僱主擔保類簽證等等。所以廣大申請配偶移民的讀者萬不可疏忽大意。接下來筆者就來列舉幾個較為典型的案例。
有一位夫妻移民的申請人有一天拿著移民部要求補充材料的信件來找筆者問個究竟,因為他不明白,自己明明已經按照要求提供了配偶簽證轉永居的文件,為何移民部卻還要他補充材料。很多客戶都有碰到類似這樣的問題。因為不少人雖然能夠通過身邊朋友或者網路對配偶移民的知識有些了解,但畢竟獲得的信息不夠全面,有些別人的成功經驗不能隨便照搬使用,更有些網上的信息根本就是錯誤的,是對移民法的誤讀。因此,很多人僅憑這些東拼西湊的知識來應對自己的申請,自然是無法讓移民官覺得滿意的,這也使得移民官一次次地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甚至是直接拒簽,而申請人對此也一臉茫然。像上面這位申請人來找到筆者時還算及時,後來在筆者的指導下準備了有針對性的材料,最後移民官就再沒有來信要求補材料就批准了他的永居申請。然而,筆者接見過不少客戶是已經遭到拒簽後再來求助。那時只能通過上訴庭上訴才有希望挽回失敗的局面。這樣下來無論是時間,精力還是金錢都是得不償失,最後付出的代價遠遠大於當時請一個專業代理的花費。
此外,筆者最近在處理黑民的案件時,發現不少人都有一個誤解,以為只要能夠找到一個有澳洲永居或者公民的配偶,就能放心無憂地繼續留在澳洲等待配偶申請。其實不然,很多情況下移民部不允許沒有合法身份的申請人繼續留在澳洲,而要求他們回國後再遞交配偶申請。筆者曾見過一個客戶,他告訴筆者之前在澳洲是黑民,後來找到一個澳洲的配偶,於是就自認為萬事無憂,在沒有諮詢過專業人士的情況下就遞交了申請,豈料辛苦等待了一年後卻收到移民部一封信,要求他提供「不可抗拒原因」,否則就必須回國遞交申請。他覺得這個要求莫名其妙,最後自然是無法滿足移民官的要求,只能被迫回國重新申請。
上述申請人如果在遞交前就找到專業人士的幫助,就很有可能避免被迫回國的局面。專業的移民代理能起到一個很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為客戶的申請把關,第一時間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把問題留給移民官去發現,然後等著被提問,那樣就比較被動了。筆者曾在一個配偶移民的案件中發現擔保人隱瞞了之前擔保過2個配偶的事實,隨後便立即準備應對方案,在遞交的申請材料中加入了相關說明文件,最後移民官破例允許他擔保第三個配偶。由此可見,讀者在遞交申請時,切勿疏忽大意,最好找專業人士把把關,以免最後出了紕漏再去解決就得不償失了。
讀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網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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