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護士騙前情人財產被起訴 從此不能當醫護

一名護士騙取了前情人的遺產,並將其用於購買嫁妝、家庭用品和汽車因此而被起訴。她已將所騙取的14.3萬澳元歸還給受害人。法庭判她從此不得從事醫護工作。

據澳新社報道,52歲的Marie Heeraman向她的前情人承諾,為了他的利益着想,會為他管理錢財。但是,她最終卻將所有資金注入了自己的賬戶,而且還和另一名男子結婚。

這位來自Malvern的婦女在今年3月份承認了一項盜竊指控,因為她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期間,將前伴侶的遺產錢轉入自己賬戶。這對伴侶自2009年以來一直保持着關係,受害者將20萬澳元存入到Heeraman管理的賬戶。

Heeraman向受害者承諾她會管理好這些錢,並於2016年6月給他發了信息:「我是真的在幫你明智地花錢和儲蓄,總有一天你會感激我的。請理解我的邏輯好嗎,這是為了你的最佳利益,我不希望你以後沒錢。」

法官Dawes表示,雖然Heeraman信誓旦旦地承諾是幫助受害者,其實她暗地裡卻「把錢當做自己的錢來用」。

大約在2014年開戶的同時,Heeraman與受害人的伴侶關係已經結束,她隨後和另一名男子同居並結婚。她從前伴侶處盜取的錢有46,000澳元是以現金形式提取。其中10,000澳元用於購買婚紗、服裝、鞋子、眼鏡和配件等,另外5000澳元則用於購買家居用品。

此外,Heeraman還花了27,000澳元來購買一輛Peugeot汽車。現在她想把汽車轉讓給她哥哥以作為償還,但檢察官說應該沒收該汽車。

維州法院周三(4日)獲悉,Heeraman向自己的哥哥和丈夫分別借了13.2萬澳元與1.3萬澳元來償還這筆錢該名受害者。

法官Sarah Daws表示,Heeraman很幸運能接到錢,如果她不還款,她的刑罰將不輕。庭審中還指,受害人讓Heeraman碰他的錢,可能是他無法自行管理所致。

辯護律師Moya O’Brien表示,Heeraman把錢歸還給受害者,這表明她已有悔意,希望法庭從輕判刑。O’Brien要求法官考慮以社區矯正令輕判Heeraman,而不是將她送入監獄,理由是她已經認罪、還款、無犯罪記錄,以及 「在過去26年中,不辭辛勞地工作,為痴呆症患者提供幫助」。

檢察官Alexander Albert表示,Heeraman的罪行很嚴重,相當於 「在近兩年內每天偷竊200至250澳元」。法庭指令Heerman永遠不能從事護士工作。她將在稍後日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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