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拒給官派律師資料 12港人家屬擬提訴訟

今年8月搭乘快艇欲逃往台灣卻在中途遭中國海警抓捕的12名港人,迄今兩個多月來音訊全無,中國當局拒絕家屬委託律師與當事人會面,稱已為他們安排官派律師,但卻拒絕提供家屬官派律師資料。憂心的家屬們打算提行政覆議,並考慮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綜合媒體報導,這12名港人一直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無法與家人會面,家屬聘僱的律師一直遭當局刁難和打壓。早前家屬向鹽田當局提出申請,要求公開各人「官派律師」資料,包括:官派律師的姓名、所屬律師事務所及接受委託的日期,但有6名港人家屬於11月7日表示,中國當局以「信息屬刑事案信息」拒絕了他們的要求。

鹽田看守所在回復函中稱,根據「中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政府信息指行政機關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時的信息。但家屬申請公開的信息屬刑事案信息,並非政府信息,故不適用於上述「條例」;若家屬不服,可在60日內向深圳市公安局或深圳市鹽田區政府申請行政覆議,或在6個月內向深圳市鹽田區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據悉,被捕者家屬正計畫申請行政覆議並提出行政訴訟。

對於中國有關當局拒絕提供官派律師資料,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這是不想負責任。他說,被捕者家屬無法得知官派律師的名字,便無從得知律師是否見過被捕者、是否代表被捕者上庭等。

此前有報導指,至少有五家大陸的律師事務所收到中國司法部通知,禁止它們代理「深圳12港人案」,已經代理的律師必須退出;港警或在事發前就知道12名港人的離港計畫。而香港民意研究所10月16日發表的最新民調顯示,受訪的香港市民逾半相信警察預先知道12名港人的離境計畫。

這12名港人的年紀介於16至30多歲,其中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們在8月23日搭乘快艇前往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攔截逮捕。中國當局指控他們涉嫌偷越邊境罪。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多國政要曾多次對此事件表示關切,並敦促中國當局確保被捕人士得到正當法律程序的對待。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