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位疫苗證明獲歐盟承認 民眾最快年底前可申請

歐盟從12月22日起承認台灣核發的數位疫苗證明。台灣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2日)表示,預計下周推出台版數位疫苗證明,屆時將開放民眾申請使用。

歐洲經貿辦事處(EETO)昨(21日)宣布,22日起歐盟執委會將承認台灣核發的「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書」與歐盟核發的「歐盟數位COVID-19證明」具同等效力。

台灣外交部對此表示感謝,並指出,台版數位疫苗證明獲歐盟承認,代表來自台灣的合法居民(不分國籍),只要持憑政府核發、獲歐盟藥品局(EMA)授權核准疫苗的接種數位證明,即可自由進入歐盟及申根區,毋需再出具登機前72小時核酸檢測(PCR)陰性采檢證明,入境後也可免除居家隔離。

外交部表示,歐盟認可台版數位疫苗證明,不僅代表台灣的數位疫苗認證系統與歐盟系統在技術上充分相容對接,也是歐盟對政府近兩年來防疫成果的再次肯定。

疫情指揮官陳時中今在立法院向媒體表示,預計下周推出台版數位疫苗證明;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則指出,台版數位疫苗證明下周將正式開放民眾申請使用。

至於台灣與歐盟互相認證的疫苗是否包括國產的高端疫苗,陳時中指出,這次和歐盟洽談的主要是證明有效性,即「證明這個證明有效」,但在疫苗廠牌認證方面,各國採用標準不同。

陳時中也指出,除了歐盟,台灣也同步和許多國家談判相互認證數位證明。

指揮中心申請平台12月底上線

指揮中心莊人祥表示,民眾出入境可免於使用小黃卡等紙本證明,改用數位接種證明掃描,加速雙邊入境通關流程。透過連結線上申請及下載,即可出示證明作為出入境使用。該平台連結及申請辦法及未來是否將作為國內使用,將於12月底公布。

歐盟建立的「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 Digital COVID Certificate, EU DCC),目前有55國加入,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28個非歐盟會員國,是目前國際最主流運作之數位新冠證明系統,歐盟已核發逾6億張EU DCC。

申請加入EU DCC系統,須經嚴謹的測試程序,亞洲地區目前僅新加坡及台灣成功加入。

美國已宣布接受民眾持EU DCC入境之查驗,歐盟亦已宣布與國際民航組織(IATA)發展數位新冠證明互通,台灣民眾持台版數位疫苗證明於國際旅行,可於前述各國及航空公司使用,通行時可享快速驗證之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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