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9月15日晚間公布「關於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全文,明確指出統戰工作要面向所有民企和民營經濟人士、包括民企主要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的主要經營者、大股東,和在中國大陸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個體工商戶等,但並未提到台商和外商。
通知指,「民營經濟人士作為我們自己人,始終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必須團結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新華社報導指出,這是中國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共黨中央發布的首份關於民營經濟統戰工作文件。
通知指,要加強民營經濟人士的思想政治建設,「教育引導民營經濟人士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通知並指,要引導民營經濟人士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法治觀、事業觀和財富觀;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及國家重大戰略,自覺維護國家利益,樹立中國民營企業良好形象,「打造一支關鍵時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營經濟人士骨幹隊伍」。
另外,通知也要求地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注意加強對民營經濟人士黨員的教育培訓,同時把「政治素質好、群眾認可度高、符合黨員條件」的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及時吸收到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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