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房子交首付 四川付白蓮弒母騙保遭執行死刑

據《四川日報》2月24日消息,四川省自貢市中級法院遵照最高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弒母騙保案」罪犯付白蓮執行死刑。據了解,付白蓮因56歲的母親宋某某未幫其照看孩子而心生怨恨,再加之自己沒錢支付購房首付款,遂產生通過殺害宋某某以獲取意外保險金用於購房的念頭。2018年3月10日,付白蓮在家中製造宋某某因使用電器意外觸電死亡的假象,造成宋某某死亡。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2017年11月25日,付白蓮在保險公司為母親宋某某投保了保額為40萬元的意外傷害保險。2018年3月9日14時,付白蓮從廣州乘飛機抵達四川省成都市,後乘網約車於20時44分到達自貢市。次日凌晨0時24分,付白蓮打電話確認宋某某在家後便回到家中。

付白蓮先以按摩為由將母親騙至家中二樓臥室內,將裸露電線纏繞在宋某某左手大拇指和右手食指上電擊宋某某。宋某某遭電擊後癱倒,付白蓮又持木凳擊打宋某某的頭部、面部,致宋某某頭部、面部出血。付白蓮將宋某某從二樓臥室抱至一樓廚房,將家中吹風機和插線板燒毀後壓於宋某某身下,製造宋某某因使用電器意外觸電死亡的假象,清理現場後逃離。最終,宋某某因電擊致不可逆腦損害,伴呼吸系統損害致進行性呼吸衰竭死亡。

自貢市中級法院認為,罪犯付白蓮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為騙取保險金預謀殺害親生母親,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應依法懲處。最終自貢市中級法院一審以被告人付白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付白蓮提出上訴。而後四川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1年2月24日最高法院裁定核准了罪犯付白蓮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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