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不能證明夫妻關係 貴州女提領亡夫遺產遭拒

大陸貴州一名女子的丈夫意外離世,她以結婚證為憑,欲從丈夫的銀行帳戶提領撫恤金和喪葬費,但銀行以該結婚證未能證明夫妻關係予以拒絕。焦急的她後來想到另一項證明,才讓銀行願意相信她有權提領。

大陸媒體報導,大陸貴州貴陽陳女士的丈夫早前意外離世,隨後有一筆撫恤金和喪葬費被存入丈夫的銀行帳戶,若她欲提領,須憑有效證明,證明她與丈夫的夫妻關係,並須修改銀行帳戶密碼才能提領。於是陳女士帶著結婚證前往銀行,卻被銀行認定該結婚證無效,使其無法提領。

焦急萬分的陳女士求助媒體。11月24日,她在記者陪同下,再次前往中國農業銀行貴陽清溪路支行了解原因。銀行職員解釋,陳女士的結婚證只有印姓名,沒有印身分證號碼,無法證明結婚證上的張男與陳女士的丈夫為同一人,加上她與丈夫不在同一戶口本,「如果她把錢取走了,真正的張某來找我們,我們要負法律責任的」。

報導說,陳女士與丈夫1996年領取結婚證,屬舊版證件,上面未註明雙方的身分證號碼,而丈夫早年被分配到新疆工作,戶口遷往當地,而陳女士的戶口本並無丈夫的信息,導致銀行在確認身分上存在一定困難,因而無法辦理陳女士的要求。

銀行請陳女士向相關部門申請開立夫妻關係證明,唯轄區派出所和居委會均稱,根據目前規定無法給予相關證明。

一時拿不出有效證明的陳女士,在焦慮萬分之際,突然想起女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有標註丈夫的身分證號碼,可與結婚證交叉印證夫妻關係。果然,銀行職員查看後,證明資料有效,當場幫陳女士辦理相關業務,讓她順利提領撫恤金和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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