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擬立新法 仇恨、蔑視或嘲笑宗教信仰將成犯罪

新州政府現計劃出台新法,禁止以宗教信仰或活動為由詆毀他人,因宗教信仰而煽動仇恨、蔑視或嘲弄他人將被視為犯罪。

據雅虎新聞報導,新州多元文化廳長Steve Kamper 6月28日說,宗教詆毀行為正在增加,這是不可接受的。

Kamper指出,猶太教、穆斯林、印度教和錫克教的信徒均擔憂社區內對信仰的包容程度日益降低。

該立法將為信仰團體提供類似給予多元文化社區成員的保護,若因某人或某團體的宗教信仰、心靈歸屬或活動而公開煽動對他們的仇恨或嚴重嘲諷,將被視為非法。

即使是非口頭對話形式,只要屬於上述性質,也極可能會被定為犯罪行為。

新法也將保護公眾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該法案若經批准,將得以履行工黨的選舉承諾,即禁止宗教誹謗,但需要跨黨派支持。

新州律政廳長Michael Daley說,在大多數情況下,新州的社會是寬容的,歡迎世界各地的人來到這裡,但需要制定法律,保護有信仰的人免受公開煽動仇恨、嚴重歧視和嘲弄行為的影響。

Daley還表示:「我們在競選時承諾在執政100天內提出立法,將誹謗宗教信仰定為非法行為,我們現在兌現了承諾,通過修訂《反歧視法》來完成這項工作。」

綠黨則表示,要全面且獨立地審查新州《反歧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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