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警方被指過分使用武力 要賠癱瘓男子1175萬

近日,維州警方同意向一名男子支付1,175萬澳元的賠償金,因為警察在處理一起噪音投訴事件中被指過分使用武力。

據澳廣周二(26日)報導,在提交給最高法院的和解書中,這名男子Chris Karadaglis說,在2017年11月,他在維州西南部Warrnambool的家中,三名警察來到這裡,據稱將他強行帶離該住所。

據相關的法庭文件,原告Chris當時獨自一人在該住所,他沒有對警察或其他任何人構成威脅。

Chris 聲稱,其中一名警察將他的頭鎖住,並對他的脖子施加「越來越大的力」。

文件上寫道:「一名或多名警察對原告過度使用武力,原告的頸椎受到了毀滅性的傷害。」

Chris 的脊柱受了重傷,現在的他四肢癱瘓,還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以及抑鬱症和焦慮症。

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上還涉及,警察使用的武力是「野蠻的」,他們的行為是對Chris權利的蔑視。

據稱,事件發生後,兩名涉案官員前往Chris正在接受治療的Warrnambool醫院,並告訴一名護士說,「Chris的病情是裝出來的。」

Chris要求維州警方支付賠償金,以表明法院對這一事件的強烈重視,並為其他類似的行為敲醒警鐘。

這些文件中還指出,警察應該得到適當的「監督、評估、監測和培訓」。

維州警方在10月1日同意向Chris支付1,175萬澳元,還不包括對國家殘疾保險機構的任何補償費用,以及Chris的法律費用。

法庭相關文件里沒有提到警察本身的過錯或責任。

維州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與2017年Warrnambool案件中受傷的男子達成和解,但拒絕進一步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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