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緊急事務高級負責人Andrew Crisp聲稱,他曾三次錯誤地告訴調查委員會,是否向廳長匯報過酒店檢疫計劃,並要求更正他六周前提供的證詞。
據澳洲人報報導,Crisp先生在8月26日給PAEC委員會(Public Accounts and Estimates Committee)的證詞中強調,在3月27日至28日澳大利亞COVID-19病毒大流行期間,酒店檢疫計劃被匆匆忙忙的投入使用,他曾三度向警察和緊急服務廳長Lisa Neville通報情況。
Crisp第一次說:「在我們制定這項特別操作計劃時,我會定期向我的廳長通報情況。」
當自由黨議員Richard Riordan再次詢問他是否向Neville女士做簡報時,Crisp先生再一次回答說:「那天全天,我定期向廳長介紹了該計劃如何實施,以及該計劃的各部分由誰負責。」
Crisp先生在回答國家黨議員Danny O』Brien的問題時,第三次肯定答覆說:「我當天定期向部長簡報了計劃中的事情。」
但是Crisp現在正尋求改變他的證詞,他於10月5日寫了一封更正信,並發布在PAEC網站上。
他在信中說,他發現有3次錯誤地表示定期向Neville女士做簡報。「我想糾正這一點,因為我沒有在2020年3月27日至3月28日期間向警察和緊急服務廳長Neville女士介紹情況。」
Crisp先生在9月15日對酒店檢疫調查的證詞中說,他第一次了解酒店檢疫計劃是在3月27日下午2點召開的會議上。那時那個會議由他自己,Neville,和當時的警察局長 Graham Ashton參加。
他說:「憑藉我當天在日誌中所做的簡短記錄……我相信是Neville廳長向我們介紹了(酒店檢疫)計劃。」
反對黨法律事務發言人Edward O』Donohue表示,Crisp先生的更正函提出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PAEC需要取消Crisp的證人資格。
Crisp先生在星期三(10月7日)下午發表聲明說,更正證詞是他自己的決定。「在我參加PAEC調查後,我有機會核實這些訴訟記錄的草稿。」
「在仔細檢查了筆錄之後,我確定了我認為有差錯的地方,並且選擇更正筆錄以確保記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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