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緬甸判11年監禁 美國記者獲赦免已回國

遭拘留6個月、並被重判監禁11年的的美國記者Danny Fenster,在15日被緬甸軍方赦免出獄,已於16日回到美國。Fenster從卡塔爾轉機是接受採訪表示,他很健康,很高興能回家。聯合國發言人Farhan Haq 在紐約表示,聯合國稱讚Fenster的獲釋是 「積極的一步」,也呼籲緬甸軍方立即釋放至少47名其他被拘留的記者。

路透社報導稱,這是美國前駐聯合國大使Bill Richardson與緬甸軍方談判的結果,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也表示樂見Fenster獲釋,並稱他被「錯誤羈押了近6個月」。

緬甸軍政府擁有的國營電視台稱,在Richardso和兩名日本代表提出請求後,Fenster獲得了特赦,「以保持國家之間的友誼,並強調人道主義理由」。

Fenster表示,在被關押期間他沒有被毆打或挨餓,Fenster說:「只是有點一點瘋,因為時間拖得越久,你就越擔心它永遠不會結束,要保持理智是最大的困難。」

路透社指出,一位熟悉理李察遜接回Fenster的消息人士說,獲釋的安排是在美國國務院和美國駐仰光大使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

今年37歲的Fenster是緬甸獨立雜誌《緬甸前沿》(Frontier Myanmar)的編輯主任。5月24日上午,他在仰光國際機場準備飛往吉隆坡時被逮捕,並被關押在緬甸臭名昭著的「永盛監獄」,該監獄被認為是緬甸軍方關押政治犯的「人間地獄」。

Fenster是近年來緬甸首名入獄的外籍記者,在被拘禁6個月後,他被控煽動罪丶違反移民法及非法結社罪,並於12日被緬甸的法院判監11年。

《緬甸前沿》總編輯托馬斯·基恩(Thomas Kea)說:「絕對沒有任何依據可以將丹尼的這些指控定罪。」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亞洲部副主任Phil Robertso)隨後發表聲明稱:「緬甸軍政府作出這一令人髮指、侵犯權利的判決,是要先通過懲罰一名外國記者來震懾和恐嚇緬甸境內其他的緬甸記者」。

美國國務院早前曾稱,緬甸軍政府對Fenster的拘留是「極不公正的」,敦促軍政府立即釋放他。美國駐緬甸大使館沒有回覆路透社就上周五(12日)的判決進行評論的請求。Fenster被捕後,他在美國的家人就一再求拜登政府和國務院出手營救Fenster。

自2月政變以來,軍方取消了媒體許可證,對互聯網和衛星廣播進行限制,並逮捕了數十名記者。路透社引述聯合國活動人士稱,自政變以來,已有1200多名平民在抗議活動中被殺,數千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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