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氣瓶被認定為組裝槍支 夫妻二人共判8年

江西有一對年輕夫婦王太平、胡敬早年間以售賣以瞄準鏡、消聲器等玩具槍配件為主營業務,2017年7月,夫婦倆購入了一批高壓氣瓶銷售。四個月後,因有人在網上購買各種槍支零件組裝成槍支被查獲,警方追查後便認定曾賣給其氣瓶等零件的王太平夫婦涉案。2020年11月5日,該案二審宣判,王太平被判有期徒刑3年,其妻子胡敬被判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0月29日,河南省范縣法院一審認定,王太平胡敬夫婦從2017年7月以來,通過網絡販賣用在氣槍上的高壓氣瓶26個,當時因為胡敬懷孕,丈夫王太平從9月份開始幫助胡敬打包、郵寄了部分高壓氣瓶。范縣公安局民警還在胡敬租賃的房屋內查獲309個高壓氣瓶,經過鑑定,查扣的氣瓶認定為10套不成套氣槍散件。

一審判決書上顯示,兩位名叫張督督和王廣貴的客人曾通過微信多次在胡敬處購買過氣筒、瞄準鏡等配件。得到槍支零件後,把這些零件組裝成槍支用來打獵。王廣貴從2015年開始,一共改裝過三把火藥槍,都是用射釘槍改裝的。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敬夥同被告人王太平違反槍支管理規定,以牟利為目的通過網絡販賣氣槍配件,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而王太平因為曾經有過盜竊的前科,屬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最終法院判決胡敬有期徒刑十三年,王太平有期徒刑十四年,張督督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王廣貴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判決後,胡敬和王太平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胡敬認為他們所出售的高壓氣瓶和目前市場上公開出售的高壓氣瓶沒有區別,而且現在還有很多電商上仍然公開銷售,並且他們所出售的高壓氣瓶並不是專用於氣槍的槍支配件,也並不知道購買人會用其來製作仿真槍,而309個被查扣的尚未出售的高壓氣瓶不能被認為構成犯罪行為,頂多屬於犯罪預備。

王太平、胡敬的辯護律師徐昕在二審開庭時為被告做無罪辯護。其在辯護詞中指出,夫婦二人單純買賣氣瓶,並沒有社會危害性。氣瓶是一種中性產品,用途廣泛,既可以用在水產養殖、醫療救生、潛水消防等領域,也可以用於違法組裝槍支,但這並非氣瓶的主要、合法用途。而且氣瓶不是槍支,將收繳的氣瓶算為槍支定罪,違背常理。單純的氣瓶也不能被認為是槍支的專用零部件。

11月5日,濮陽市中級法院二審宣判該案。二審的判決書上仍舊認定309個氣瓶屬於槍支散件,胡敬王太平夫婦具有非法買賣槍支的主觀故意。而且根據河南省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胡敬和王太平銷售的高壓氣瓶組裝到氣槍上時有致傷力和危險性,屬於槍支散件。因此夫婦二人出售高壓氣瓶的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

最終二審判決,胡敬、王太平二人為共同犯罪,王太平起次要、輔助作用,為從犯,依法從輕處罰。故判處被告人胡敬有期徒刑五年,王太平有期徒刑三年,張督督有期徒刑四年,王廣貴有期徒刑三年。

對於二審判決,王太平心裡很不是滋味,他自己剛剛於2020年11月1日取保出來,與他2017年11月2日被拘留正好相隔三年,好不容易跟家人團聚,沒想到才過了4天,妻子又被收監。表面上夫妻二人一人5年一人3年,其實對於這個家庭來說就是8年的缺失。王太平表示,下一步他將和律師協商看是否進一步申訴,他和律師都堅持認為本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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