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墨爾本一位母親因在法庭上當眾給嬰孩哺乳被法官逐出法院。她表示自己感到震驚且受到了羞辱,法庭上哺乳是否違規亦引發爭議。
據《先驅太陽報》報導,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母親是墨爾本一位知名拉比(猶太教領袖及經師)的妻子,3月9日出席維州郡法院(County Court)向遭到虐待的受害者表達支持。
庭審期間,郡法院法官Mark Gamble發現這位婦女正在給嬰兒餵奶,於是要求她離開法庭。
「這位女士,你不能在法庭上給嬰兒哺乳。」Gamble法官告訴她,「這樣做會分散陪審團的注意力。」 當時,陪審團的工作任務是確定被告是否有罪,Gamble認為他們的工作受到了影響。
該女子表示,她在聽到法官說完這些話後感到很震驚,並稱自己「被迫從每個人身邊走過」,一走出法庭就開始哭。
「我覺得自己被羞辱了。」她說。
她說,她早些時候曾問過保安法院是否允許把孩子帶進法庭且未被拒絕。進入法院後,她坐在角落裡給孩子蓋上一條毯子,並在毯子遮蓋下給孩子餵奶,且確保其不會發出聲音。
該女子並表示,身為母親「不應該去廁所餵奶」,並指她曾在猶太教堂給孩子哺乳。
事件公開後網友譁然。郡法院一位發言人說,他們不會就此事置評。
法院規定,法庭上的公眾成員嚴禁喝酒、吃東西或使用電子設備,出庭者也不得戴太陽鏡,在進入或離開法庭時應向法官或治安法官鞠躬,但一直沒有有關母親哺乳的具體規定。
一位法學專家表示,法庭規則通常由法官自行決定,如果他們覺得某些行為可能會分散判案人的注意力,他們可以做出要求出席者離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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