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巨貪攜款外逃 全球購房跨越四大洲

8月31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審理湖南省岳陽市檢察院指控彭耀峰犯受賄、洗錢罪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彭耀峰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彭耀峰是已出逃的湖南基礎建設投資集團董事長彭旭峰的弟弟,官方稱彭耀峰和彭旭峰受賄超2億人民幣。

據官方指控,2012年至2017年期間,彭耀峰夥同其兄彭旭峰及羅新文、梁衛風等人,利用彭旭峰擔任長沙市住房和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的便利,共同收受有關公司及個人所送財物共計近2.19億元。彭耀峰按彭旭峰的要求將共同受賄所得轉移至境外。

據稱,彭旭峰及其妻子賈斯語分別於2017年3月24日、3月10日逃匿境外,至今不到案。今年1月3日,岳陽市中級法院裁定,沒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與賈斯語在境內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億元、黃金製品以及在澳大利亞、塞浦路斯、新加坡等國共計5處房產、250萬歐元國債、50萬美元。

現年54歲的彭旭峰,曾任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 2017年3月3日,彭旭峰離開掌舵7年的長沙地鐵系統,出任湖南基建投資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

據媒體披露,有人告發他插手長沙地鐵工程,彭旭峰得知後畏罪潛逃。2017年5月10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彭旭峰、賈斯語夫婦發布紅色通報。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2017年3月24日,出任湖南基建投資集團董事長不足一個月的彭旭峰,手持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護照、塞浦路斯護照,先逃往澳洲,之後再逃至美國。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