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7月的最後一周,中國領導層終於發出了救經濟、救私企、促消費的全面動員。只是,中國的廣大私營部門和民眾並不看好這些信號。在他們看來,這些救市措施不夠誠懇、不堪信任、不值激勵。一言以蔽之,太過吝嗇而不足與謀。
「不發錢、不發券,就會發文件」
在針對民營經濟的「31條」出台後的幾天裡,中國股市冷淡以對,民間嘲諷不絕。例如,有一條傳遍社交媒體的評價,「不發錢、不發券,就會發文件」,頗能代表當下中國社會的普遍反應和共同心聲,形容「31條」以及相關促進消費的文件猶如空頭支票,全無乾貨。言下之意,中共的領導層面臨嚴重的經濟下行危險,卻不肯釋出任何有意義的實質性政策,只會一味喊口號,在以一貫充滿空話的黨內宣傳動員手段來提振私營部門及民眾消費信心。
特別在7月24日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黨外人士座談會上,雖然會議文件不再談及過去多年強調的「房住不炒」,意識到私企和消費信心已經跌穿、內循環近乎破產,但仍然強調以「做思想工作」的方式動員企業家,如「31條」其中6條之多在堅持黨對整個私營部門的領導,而對企業家和民眾一如既往的吝嗇:既不願意政治上承認自身錯誤,為受到不公正對待的企業家群體平反,也不願意法律上落實對私有財產和權利的保障,更不願意在有關醫療、教育、福利等基本重大民生問題上採取切實保障措施。
人們只看到一個執着於安全焦慮、對外慷慨對內吝嗇的私利集團,對周邊國家肆意挑釁的同時對經濟問題卻一籌莫展、計無可施,而且不想認真付出哪怕些微成本、做一點兒讓步。可是今非昔比,「31條」面對的不是60年前大饑荒後倖存的農民,而是過去四十年改革開放培養和形成的龐大私營部門和中間收入階層,不是簡單地可以「尾大不掉」來對待然後無奈地放出一些空炮、或者可以所謂「思想工作」的體制話術來哄騙。
10年國進民退的折騰
六十年前,面對「大躍進」造成的全國饑荒、公社破產和農業生產問題,中共中央從1961年三月開始醞釀「農業六十條」,包括解散大食堂、放低核算權到生產隊、給予農民「三自一包」的有限權利等,幾經修改,包括毛的介入,直到翌年「七千人大會」上毛正式道歉後正式頒行,才算是暫時挽救了農業,緩解了中共與農民的矛盾,卻也將毛、劉之間的矛盾公開化,為四年後文革爆發埋下了伏筆。
然而,在十年「國進民退」的折騰後,中國民營經濟一片哀鴻,瀕臨經濟大蕭條之際,對中國社會精英來說,他們在三年的「動態清零」中已經看到了未來自循環模式的殘酷圖景,一種戰時經濟和特權經濟的混合。在了無生趣的後疫情時代,他們當中的主體也就是企業家總體上只是慣性苟延,對「前方」所期待的絕對不是可以所謂「定心丸」這樣的童稚之語來表達的終極安慰劑,也不會天真地期冀最高領導人下「罪己詔」或者道歉、承認錯誤然後修正路線。
因為,任何一個中國企業家,或者任何一位只要有企業家精神的社會中堅,在經歷了過去二、三十年改革開放的終結和新興資產階級的起落之後,如果對他自身階級處境有所認識的話,都會在黨國所擔心的資產階級革命和過去三十年逐漸形成但被黨國澆滅的憲政改革的當中,選擇一條中間道路,卻是無法放棄的最低訴求,件件與身家性命相關、與階級利益相關、與未來預期相關。
中國企業家的五大需求
其一,他們要求集體平反,得到政治承認。這種政治平反當然不僅包括對任志強、孫大午、李懷慶、耿瀟男等身陷牢獄的企業家的平反,更需要執政黨以新的歷史決議文件方式承認企業家群體的歷史貢獻和階級地位,並且以此重新啟動改革開放。
其二,他們要自由,或許不奢求放開黨禁、報禁,但是切盼放開網禁,改革對企業家任意採取強制措施的經偵體制和檢察制度、限制警權,保障企業家和所有公民基本的人身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和財產權利。
其三,他們需要真正的市場經濟,這當然不意味着取消政府監管,但是需要起碼的司法獨立,一個內在於市場經濟的司法體制,而不是如今天凌駕在市場經濟之上、屬於執政黨工具的審判體制。他們相信,只有如此,才能具備也是從市場經濟中培養出基本的社會公平和正義,既是改善市場環境、培育所謂統一大市場的必要條件,也是保障經濟自由和國民正義的基礎,也就是法治,那是一個屬於所有人的國家的核心,這是需要立即馬上看到的進步,而不是2035年才建成法治政府的遙遠期待。
其四,他們知道自身階級的存在與否依賴一個廣泛、和諧、合作的階級關係,特別是公民社會和國際社會的聯繫與支持,資產階級在中國需要起碼的自由主義空間,無論結構還是言論。同時,在全球化分裂的時代,他們反對對符合人類普世主義價值的無端拒絕,例如反對以極端的民族主義意識形態和排外主義來劃分資產階級的政治忠誠,例如要求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儘早批准政府部門已經簽署二十餘年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作為可信的政治承諾為條件等等。
最後,他們渴望與政府和執政党進行有關改革政府、減稅放權、調整政企關係的圓桌會議,而不是目前虛假的協商會議,後者往往由黨的社工部的企業家協會、司法部的律協等花瓶機構牢牢控制,那裡面只有一言堂,充滿了權力集團高高在上的傲慢和企業家的誠惶誠恐,如馬化騰等人最近的發言。
這五大訴求,相比「31條」只少不多。但對中國的企業家群體、對中國的新興社會階層、對中國民眾和經濟的預期結構來說,可謂缺一不可。唯此,才可能重建信心和社會,重建執政黨與各階級、與民眾的社會契約,才可能總體上趨向合作、產生社會共贏。那或許是當下中國政治與社會制度的不可能、人民的奢望,卻是一小部分中國社會精英為國家、為發展、為和平所期望的最低要求。
(全文轉自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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