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可能以「從犯證人」身分,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官司中作供。美媒披露,李宇軒曾在深圳遭受精神虐待,質疑其作供是否為自願及可信。
李宇軒2021年3月因「偷越邊境罪」在深圳服刑7個月後,被移送返港,隨即被港警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起訴還押至今。李宇軒被指與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等人,通過國際遊說與眾籌等手段,共同「串謀」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國。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黎智英案12月18日開審前夕,《華盛頓郵報》發表調查報告指,李宇軒在深圳被拘期間遭到精神虐待。該調查歷時近一年,來源素材包括中港法庭文件、閉路電視畫面、獄中書信,以及對「12港人案」知情者,以至接近李宇軒與黎智英人士的訪問。
2020年8月有12名港青在逃亡台灣途中,遭廣東海警截獲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李宇軒是其中之一。《華郵》報導,最初3個月他們被限制在單人囚室,淋浴時都有2名警衛24小時看管。囚室燈一直亮著,白天除了吃飯或訊問,其餘時間都被要求盤腿而坐,造成他們關節酸痛。他們甚至不被允許在牢房內走動,沒有任何在外「放風」的時間,晚上經常被莫名叫醒。
李宇軒牢房傳出尖叫聲
《華郵》引述知情者說,他們在那3個月期間被「沒完沒了」的刑訊逼供,被威脅若不交代出逃細節,就會被送到新疆。「12港人案」的多數人沒有受到肉體虐待,但有7名知悉看守所情況的人透露,李宇軒的囚室經常傳出尖叫聲,有人說:「他在裡面面對的情況,比其他人要差10倍。」
報導指,李宇軒律師助理陳梓華2021年2月被捕後,被香港國安警察訊問時稱,李宇軒已「出賣」其朋友,並已向大陸公安供出「關於所有人的所有事」。
李宇軒2021年3月22日從深圳被移交回香港,一直被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同年8月,他與陳梓華在高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兩名承認相關罪名的被告。
報導說,把黎智英和李宇軒以被告和證人身分連結在一起的一系列事件,證明了港區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後,香港法院的獨立性受到多大程度的侵蝕,也證明了香港法院現在與中國的司法體系有多麼相似。
「大陸逼供、香港審訊」成常態
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也有被告在大陸受審。在七一占領立法會案中被控暴動的林錦均就是其中之一。林說,他在事發後回大陸遭扣留2個月,在公安威逼下簽寫「悔過書」,其後被移交到香港,港警就以該「悔過書」作為占領立法會案的口供藍本。
前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潘嘉偉特別關心,在中港執法部門合作調查的情況下,只要執法人員稱「案件與大陸有關」,便可將香港犯人送往大陸拷問,再將逼供下取得的供詞作為香港政治案的重要證據。他擔心這種「大陸逼供、香港審訊」的情況開始常態化。
潘嘉偉指,據《華盛頓郵報》對李宇軒情況的描述,例如長期開燈、半夜叫醒被告審問等,類似「居住監視」,大陸很多的維權人士、維權律師都受到這樣的對待。他說,前香港記者程翔也曾在大陸受到如此對待。
程翔2005年被指控間諜罪,在北京被判監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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