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稅務局ATO確認,對州和領地酒牌的許可要求將放寬至2021年1月31日,這意味着酒吧和餐館能夠向顧客出售外賣酒類,而不局限於場地內消費。
據NCA NewsWire報導,雞尾酒、啤酒和瓶裝白酒允許通過密封容器外賣出售,稅務局表示在此期間不會採取緝查行動。
ATO表示,新規適用於所有獲得州和領地酒牌許可證的酒精服務場所。適用於四平方米規則和客量限制的酒吧場地將免除銷售酒精的正常稅收。
由於COVID-19疫情爆發,稅務局從3月份開始放寬法律,允許持牌酒吧在關門時繼續營業。ATO隨後對這一規則一再延期,因為在墨爾本第4階段限制下,酒吧將至少關閉到10月底。
在健康危機期間,由於酒吧關閉導致銷量下降,一些蒸餾酒廠和釀酒廠已將閒置的酒轉變為酒精洗手液和消毒劑,稅務局對這些酒廠和生產商將免除酒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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