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菜年齡設檻,底層人的路在何方?

奇葩的事情年年有,今年特別多。湖北武漢,近日,吉慶街勝利菜場正在對標上海進行改造升級。在工地門前張貼的《入駐須知》上卻要求女攤販不能超過45歲,男攤販不能超過50歲,這讓不少商販議論紛紛。附近的一些商販立馬表示:那我們都不能賣菜了。

這一規定引發了網絡熱議,但面對記者時菜場管理人員是這樣回應的:「為什麼要改呢?沒有意義改呀,又不違反哪條國法,從業人員年齡大不覺得有風險嗎?每天搬上搬下的,你得考慮身體強度啊。」另外一位菜場管理人員表示:「在協商,政策可以放寬,一般性的要求,有彈性,那只要在18歲以上,65歲以下,放心,我們對經營戶還是會負責任的。」

管理人員面對記者的說的話,全是諷刺挖苦,沒有半點愛。大先生曾說:「社會底層的人,會經常互相傷害。他們是羊,同時也是凶獸,遇到比他們更凶的獸時便現羊樣,遇到比他們更弱的羊時,便現凶獸樣。」菜場管理人員也是社會底層的人,更容易歧視自己的同類,他們遇到強者就拜,遇到弱者就踩。越無能的人,越喜歡欺負比自己更弱的人,以圖把自己的痛苦轉移到更弱小的人身上。底層互害,是最醜陋的人性。 

這荒唐的規定是既違反公序良俗,又違反了法律規定。《勞動法》第12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第13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 

我國的年齡歧視,已經到達令人髮指的地步。反觀日本,七八十歲還可以開出租車向社會證明自己的價值。要是在一個老有所依的國家裡,誰願意一把年紀去市場賣菜?世界各國如何做到老有所依的,英國:基本養老金人人平等;澳大利亞:養老金只給窮人;智利:年滿65歲,生活20年以上就可領基本養老金 ;法國:工作滿40年可領取「全額養老金」 …… 

曾經的我天真地認為,幹不了腦力活就干體力活,幹不了白領就轉型干藍領,實在不濟回家賣菜去也行畢竟無絕人之路嘛。現在猛然發現要是過了45歲,有可能連賣菜都不要我,想想背後發涼啊。越來越看不懂現在的社會是怎麼了,一面是延遲退休,不到年齡不給退休金;一面是50歲以上,連擺攤賣菜都不行;一面是就業困難,一面是大量勞動力剩餘;一面是給老百姓設置就業門框;一面是忽悠老百姓自己創業解決問題。 

人們普遍會對強者更寬容,而對弱者更苛刻。你對待底層人的態度,就是你最真實的人品。衡量一個人是不是好人,一個最簡單的標準就是看他如何對待底層群眾,內心浩瀚、虛懷若谷的人,不會從弱者身上找存在感,因為他們不需要靠欺凌他人,來彰顯自己的本事。同樣地,自己身處底層,仍然保持高潔的品格,也值得欽佩。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奇葩事情頻發背後還是因為權力的任性!輿論討伐,這次會糾偏,但以後還會有!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何思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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